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機關雖各有權責,但應彼此尊重,良性互動。特區政府2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建議,讓立法會根據程序成立法案委員會討論草案條文,再交付大會表決。但反對派有議員自恃最資深的議事資歷,主持法委會選舉主席程序時胡作非為,聯同挾洋自重、老是「反中亂港」的反對派議員,用「一拖二罵三離席」的方式阻礙會議正常進行,令舉行兩次,合共四小時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早前,更有民主黨胡志偉的「粗口辱罵」事件。
法委會建制派委員從大局出發,去信內務委員會要求撤換會議主持人,改變法委會無法無理無情的亂局,最終內會發出「指引」,並在法委會過半數委員同意下,委任建制派最資深議員主持選舉主席程序,以便法委會盡快展開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條文的工作,令條例早日通過,堵塞現行法例的漏洞,使逃犯無機可乘,更能彰顯公義。這完全符合港人利益,也讓特區更加安全,法治更上軌道。
但反對派為求達到拉倒修例的目的無所不用其極,不單召開非法會議「選舉」所謂的「法委會正副主席」,更涉嫌以虛假文書向全體委員發出「偽會議通告」。反對派在「真會議」舉行前又兵分兩路,一路通宵非法佔據會議室,另一路就用種種暴戾言行阻止建制派議員進入會議室履行職責。
反對派的胡作非為,廣大市民歷歷在目。反對派搗亂之餘,不忘搶便宜,鮮廉寡恥地呼籲舉行政府、建制派與反對派的「三方協商」。如此說辭,瞞得別人,騙不過歷史,更逃不過自己的責問,責問是:為何議事廳座位上高舉「反送中」標語的人、全心阻礙修例的人、以冒犯女性尊嚴言辭辱罵特首的人,如今可以厚顏無恥地要求與政府協商?
這次反對派提出「三方協商」,明顯就是輸打贏要,亂了法紀又賣乖!
事有本末亦有因果,作為教育工作者,必須負責任地,運用一切途徑與方法,向師生們、家長們說明《逃犯條例》修訂的來龍去脈,孰是孰非。擱筆之際,又有反對派一面提出協商,另一面又到德國,游說該國議員反對特區政府修例,這些行為,既為港人所不齒,亦為世人所冷笑!這叫打着法治旗號反法治。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9年5月17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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