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會議事堂上演了一幕幕史上最粗暴的衝擊,包圍、「鬆㬹」、飛撲、泰山壓頂、從後「箍頸」搶咪,要不是被圍堵的議員忍得住,恐怕會大打出手。這場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龍鳳」的始作俑者、多日來拒絕「埋台傾」的非建派議員,突然提出「三方會談」邀政府代表、建制派議員「埋台傾」,可笑的是,他們「反枱」之前,大家正是想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議事堂上好好的談,但換來的是,反對派議員的粗暴對待。反對派議員作為代議士,若有誠意解決問題,又何需在議會外「另設平台」呢?
立會審議 正是三方會談
立法會有關《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上周六舉行會議,反對派「空群而出」,不斷衝擊作為會議主持的石禮謙議員,期間有人搶咪、有人推撞,甚至弄傷個別建制派議員;日前該委員會再度開會,他們又使出類似手段,令會議「一開始,就結束」。奇怪的是,早前化身為「暴力狂徒」的反對派議員,日前又擺出「大和解」的姿態,邀請政府以及建制派作「三方會談」,到底有何目的?
政壇高人指出,最初不願意就《逃犯條例》商討的,正正就是反對派自己,法案委員會不是已坐着政府代表和建制派議員嗎?「三方」已在了!明明議會提供大好平台讓他們發表意見以及提出質詢,他們偏偏就不願意在議事廳討論事件,而用上極度粗暴的方式癱瘓議會,令相關委員會連主席也未能選出;如今他們要求與政府、建制派作「三方會談」,又是甚麼把戲?只是掩眼法要逼政府跟着他們的方向走?抑或是拖延策略?「反枱」在先、儼如暴民的反對派,還可信嗎?
訴諸暴力 令人不齒
事實上,反對派近日的行為,已嚴重超出社會可接受的底綫,甚至踰越了法律的界綫,他們若對不同法例的立法或修訂有任何意見,他們有權利提出意見、修訂以及反對,但以暴力方式癱瘓議會,而且過程中令其他人受傷,做法就絕不能接受;敢問一句,當日有份衝擊議會的部分反對派議員,他們不是一直標榜自己是理性、非暴力的嗎?如果一言不合就「出手」,立法會豈非變成「爛仔會」?變成反對派議員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暴力戰場」?
如果社會以至執法部門姑息反對派的惡行,今日他們因反對某條例而動粗,他日要反對其他條例立法或修訂時,一樣可以訴諸暴力,甚至將暴力升級。我們需要的,是這樣子的立法會議員嗎?當「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如暴民一般衝擊議會時,議事廳還可議事嗎?我們的立法會容不下「暴民政治」!我們不需要學台灣「暴力議會」文化,昨日不需要,今日、明日也不需要!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5月16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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