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已變百分百政治事件
修例已變百分百政治事件

對於《逃犯條例》修訂,本身已經演變成為百分百的政治事件。泛民最初對修訂的內容還表示有異議,但很快就跳升至「非撤不可」的叫價,其原則已經簡化到「不會接受任何在港人士送回內地受審」的層次。所以在立法會的戰場,不再是舌劍唇槍,而是以肢體衝擊去阻止會議。他們的動機至為明顯,因為法案委員會的程序走完,就進入大會三讀通過的投票階段,以現時建制派人多勢眾的情况,投票的結果是可以百分百預知。那泛民可用的策略,就是什麼都用上,包括開兩次會議都不能選出主席、刻意製造的所謂雙胞委員會、在會議室內製造混亂促成流會。這一切都是以議會運作以外的手段去達到其政治目的。

 

當然,泛民的政治目的不止是阻撓逃犯條例修訂的通過,進一步的政治目的是為「七一」遊行造勢。而「七一」遊行其實也未算是最終目的,當今年「七一」遊行可以去到一個具政治震撼的人數時,泛民就會利用這個形勢去重塑政治地盤。當過去十幾個月的所謂和諧局面,逐漸進一步危害泛民的核心政治利益時,他們就會靜極思動,打破目前對他們不利的平衡狀態。

 

當泛民整套策略,是利用逃犯條例修訂,去打擊政府的威信,去削弱建制派的能耐,那就是陷入一場「你死我亡」的零和遊戲。那再去解釋立法原意、條例細節已經作用不大。因為泛民已經是進入了「撤」的模式,根本不是和你談。

 

面對泛民很明顯的政治動員之下,政府和建制派的選擇並不多,因為已經沒有談的空間。泛民的涂謹申雖然拋出三方會談的訴求,但根據我個人的政治判斷,泛民大前提還是「非撤不可」,這個三方會談不過是個幌子,目的是拖延時間,讓事件燒到「七一」。而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參照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的建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宣布解散法案委員會,將條例直接呈上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而形勢的發展,相信政府會傾向「直上大會」的做法,原因是別無他法。

 

對於政府準備把法案直接呈上大會,泛民對此應該是了然於胸,他們其實也不會在意。因為逃犯條例的修訂,只是政治手段,最後通過與否,只是相對次要的考慮。泛民的盤算,是政府和建制派最終要為通過條例付上多大的政治代價。而泛民往後的策略,就是要政府和建制難看,愈難看,其付出的政治代價也愈大。

 

泛民盼2003年劇本重演

 

由現階段到最後修訂條例三讀通過,泛民會用盡方法去拖延和鬧大。首先,「直上大會」是無可奈何的做法。這種安排,在建制派內也有不同的聲音,最簡單的原因,就是內會當日的原意,是要成立法案委員會逐條討論、逐條審議,有需要時政府還可以讓步或修訂。一旦「直上大會」,就失去了這些法案委員會的原本功用,那對「直上大會」有所保留的議員自然理直氣壯,尤其是已經對修訂草案有一定看法和建議的建制派議員。

 

面對意見不是完全一致的建制派,泛民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更多。而直上立法會大會,相信要經內會決定。一旦在內會討論,恐怕又不會是簡單直接的過程。一開會,泛民那套拉布拖延的手段又再派上用場,一拖再拖,那就又靠近7 月1日多一點了。

 

泛民的計算,修訂案能否通過是後話,而不獲通過,這是機會不大的後話,但首要還是成為「七一」動員上街的藉口。簡而言之,就是把2003 年的劇本重新上演一次,所以在未來的一個半月之內,泛民一定招數盡出,可以拖一天就拖一天,拖一個會期就一個會期,而下一個戰場,就是在內務委員會。

 

如果逃犯條例修訂案可以順利在大會恢復二讀,那距離通過的目標就靠近一大步。因為大會主席權力較大,而且大會議事廳紀律較嚴,亦不容許其餘無關會議的人進入。經修改議事規則之後,泛民合法拉布的手段有所減少。如果大會主席全力配合,那大概不會像以前那樣曠日持久。

 

肯定演慘烈政治攻防戰

 

但能否在「七一」之前順利通過,始終沒有把握。因為是否「直上大會」仍然會有爭議,就算建制派統一立場,決定「直上大會」,要在內會拖多久仍然是一個大問題。闖過內會那一關,泛民究竟有什麼創新拉布辦法,仍是未知之數。總而言之,未來一個半月,肯定是一場慘烈的政治攻防戰。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9年5月16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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