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 從來都不是泛民那杯茶
和諧 從來都不是泛民那杯茶

在香港,對政治討論的氣氛雖不如鄰近的台灣那樣激烈,但熱中於此的人還是為數不少。但對於一些政治的本質問題,很多時都不甚了了,例如之前就有人提出過「大和解」之說。首先,歷史上出現過的所謂「大和解」建議,通常都是關於一些長期累積的民族仇恨,例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和印度等。泛民和建制,不過是政見不同,又如何可以提升到「大和解」那個層次?當然,有人會想「語不驚人死不休」,但政治就是政治,關係一定要雙方認可才有進展。泛民針對建制,實際上就是針對北京。泛民是什麼政治地位,北京是什麼政治地位,過去泛民和北京接觸,想用上「談判」的字眼,北京一筆劃去,正其名就是「溝通」。所謂「溝通」,正確一點就是聽聽意見而已!泛民連「埋枱談判」的能力也沒有,還想去「大和解」!就算想,回顧歷史,有多少大和解的成功例子?

 

「大和解」是完全不符合現實政治身分的表述,那退而求其次,搞搞社會和諧還是可以吧!但泛民對和諧的建議有何反應?他們一句「河蟹」,又或者「你想河蟹我呀?」,就已經勝過千言萬語。曾經有一泛民頭面人物表示:「和諧,咁咪即係要收編!」一關乎到泛民的核心政治利益,那就個個都心比水清。和諧,永遠是執政力量的目標,也是一切政府政策的理想後果。社會和諧,就是對執政力量滿意的表示。穆穆棣棣,和樂且閒!

 

政治的本質是建基於矛盾和對立之上,執政者的肥肉,就是反對派的毒藥。所有反對派都是無是生非,唯恐天下不亂,否則何以自處,何以上台執政!和諧不是不可能,但這是執政強大力量運作之下的結果和表現,而不是靠反對派放下武器,自動獻身!

 

踏入2019 年,大大小小的選舉接踵而來,泛民會不會想社會和諧?不信,大家看看4 月28 日的遊行數字,泛民喜不自勝!他們下一個目標,就是「七一」遊行。「七一」遊行一旦達到他們的指標,往後幾場選舉就有得打,進退自如了。所以《逃犯條例》,根本和泛民沒有什麼切身利益,他們不經商、不涉足內地,如何有機會成為逃犯?香港740 萬市民,有幾多個會有機會成為逃犯?但他們有「動員方程式」在手,又真的可以玩得頭頭是道。他們的方程式,就是「凡事靠嚇,事必鬧大」。明乎此,那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委員會所謂「雙胞案」,不過是用來「靠嚇」和「鬧大」的手段而已。泛民務必把鬧和嚇的氣氛延續到「七一」遊行的前夕!

 

說到開會,全世界的程序都大同小異,因為會議是依據一套合情合理的邏輯。而且會議制度上一定有可以解決問題、不至膠着的辦法,因為最後就可以靠民主程序──投票去解決,並且以低級組織服從高一級的組織而決定。涂謹申搬千萬理由出來,但核心的事項只有兩樣:第一,他並不是正式主席,他只是按一些習慣,在未選出正式主席之前,需要有一個人去主持選舉,這是近乎機械式的操作,立法會習慣就以年資最高的成員去主持這機械式的操作。涂謹申坐上這個主持選舉的位置,只是因為他年資最長。他不是主席,也沒有任何委員會主席的權力。以年資最長者出任,只不過是「總得有個開頭」的自然需求,其實這也不是唯一的辦法,真的要改,也可以把選主席的主持工作交由立法會秘書處去負責,秘書處在選出主席之後就功德圓滿。如果立法會秘書長有權去為那些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們監誓,那區區選主席的機械式工作,又有何不可?

 

第二,涂謹申出任委員會主持人,責任就只有一個,就是選出主席,其他都不在他的權限之中。回歸前後,選主席都在半小時內搞定,那涂謹申為什麼兩次會議,共花上4 個小時都搞不定?而因為委員會必須要選出主席之後才可以運作,如果主席還選不出來,那又如何可以處理爭議?真的有爭議,也應該提回內務委員會討論。

 

所以在兩次會議之內仍然未選得出主席,那就是涂謹申的問題。他當主持,只有一項工作,而那項工作他在4 個小時也搞不定!他不肯退位讓賢,那內務委員會就只有出手。而指派石禮謙,只是去主持選主席的工作,而不是去擔任主席。而這個指派,也經大多數委員書面確認。這個決定,完全是低一級會議服從高一級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的最基本原則而來,那又有什麼好拗?

 

當然,泛民議員的最基本謀生技能就是「拗」,就算「死」不能拗翻「生」,但也可以拗出一個面紅耳熱。「違法達義」這等荒天下之大謬的說話也講得出,那又有什麼怪論不能宣之於口?反正對泛民的政治利益而言,沒有任何一事會比「和諧」差,吵吵鬧鬧,是他們政治生活最基本的維生素!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9年5月9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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