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議會就不應開「山寨會」
尊重議會就不應開「山寨會」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本星期一,立法會秘書處發出通告取消當天的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不過,一眾泛民議員繼續召開所謂的「會議」,以「自編、自導、自演」的方式佔用會議室,事後更把矛頭指向秘書處,實在太胡鬧了!也許有些市民不清楚發生了甚麼事,這裏不妨講解一下。立法會秘書處負責立法會的行政工作,為每一個大大小小的會議提供適當的支援。此外,他們政治中立,不會因為議員的政治立場而作出有差別的對待。發出會議通告、聯絡政府官員、撰寫會議記錄、準備會議文件、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及管理立法會大樓等,都是他們的工作。多年來,他們都表現優秀。

 

涂謹申「拉布」玩弄程序

 

上周五,內務委員會通過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石禮謙議員出任法案委員會的主持。秘書處於星期六發通告給法案委員會全體委員,並於星期一正午前回覆是否接納內會指引。在三十六人同意、二十四人不同意下,石禮謙取代了涂謹申擔任主持,秘書處隨即通知石禮謙主持下一次法案委員會會議。因此,石禮謙決定另擇開會日期,定於本星期六,於是取消了原定星期一的會議。決定開會日期是主持的職責之一,所以這個決定不見得有問題。整個過程公開、透明,完全按照《議事規則》辦事,沒有可以挑剔的地方。

 

可是,泛民議員不服內務委員會的指引,自行「開會」、自行通過「不接納」內會指引,並且自行選出一名「山寨」主席和副主席,非常滑稽。歸根究柢,撤換主持是由於涂謹申「拉布」,濫用主持的職位玩弄程序,阻撓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所以內會才不得不向癱瘓了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更換主持的指引,而這項指引亦得到大部分法案委員會委員的同意。因此,涂謹申不再是該會的主持,而他星期一下午自行召開的所謂「會議」便不是法定的會議了。該「會議」上的一切事項,包括所有他們通過的決定,都不具法定效力。

 

更換主持獲大部分委員同意

 

議會是議事的地方,而《議事規則》就是為了確保議事過程暢順而作出的規範。從來議會所通過的決定,甚少得到全體議員同意;但一經表決,少數必須服從多數,大家都遵從或接受。今次內會所發出的指引同樣是經過表決的,而法案委員會大部分委員都表明同意該指引,所有程序爭拗應到此為止。今次泛民議員因為不同意內會的指引而佔用會議室另開「山寨會」,這種做法極不尊重議會。如果日後凡是出現任何他們不滿意的表決結果便「另起爐灶」,那麼他們就應該捫心自問,他們是否真的想做立法會議員了。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5月8日

 

原圖: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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