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犯罪成,其中四人包括戴耀廷被判即時入獄,另一發起人朱耀明因年邁獲判緩刑,日前與香港眾志黃之鋒參加維園論壇,異口同聲說「佔中」沒有發生暴力,反指警方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是「最大的暴力」。筆者一位媒體朋友,當日在警方施放催淚彈前五分鐘,正好站在警方防綫與示威者對峙、衝擊的位置,他直指若說「佔中」沒有暴力就是「佔中」另一大謊言!事實上,由他們假借「公民抗命」、「愛與和平」之名佔領中環及其他香港主要幹道或經濟中心區域,到七十九日佔領結束、到現在諸多推搪承擔法律責任,全都是一個又一個大話!
沒愛與和平 有暴力衝擊
回到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據當日在場的朋友所說,當時有一批示威者在反對派政客的鼓動下,在金鐘天橋堵截警隊增援;另一邊,數百名示威者在反對派政客指揮下,不斷衝擊警方在政府總部外薄弱的防綫,現場所見警察人數不足百人,示威者上面以雨傘擋糊椒噴霧,下面以雨傘的骨架插向警察的腿或以腳踢向警察,經過多個小時的對峙,示威者不斷增援並步步進逼,若他們強行衝破無法增援並且十分疲憊的警方防綫,定會釀成人踩人慘劇。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近日接受媒體訪問,憶述面對「有備而來」的衝擊,為避免嚴重傷亡,故使用所需的最低武力,以催淚彈驅散人群,而事實亦證明沒有示威者因催淚彈而出現傷亡。今天,朱耀明仍指控警方用強大暴力、催淚彈,甚至連謠傳的橡膠子彈也拿出來。但事實呢?除了催淚彈,其他的都沒發生。反而是警員一次一次遭受肢體與語言暴力,身為神職人員還說得出沒有看到暴力場面或肢體衝突,不是昧着良心說謊話嗎?不是要推卸他們散播「違法」思想的責任嗎?
警員被毆至昏倒
佔中期間的暴力場面,可謂不勝枚舉,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佔領期間有示威者衝出龍和道,有人向行駛當中的車輛投擲物品而被捕,約二百名示威者竟然包圍三名警員「搶犯」,期間還涉嫌襲警;更嚴重的「暴力」例子,就是幾名休班便衣探員,在金鐘一個商場被示威者圍毆,其中一名警員更被示威者打至昏倒。難道包圍、用有釘盾牌去衝擊、襲警等行為都不是暴力嗎?
政壇高人指,反對派把佔中九犯稱為「政治犯」、「英雄」、遭「政治檢控」云云;近日又否認在「佔中」有暴力場面,看來想為他們自己「漂白」,繼續為所謂「違法達義」鳴鑼開道,煽惑市民特別年輕一代再次參與極端激進的暴力抗爭,當別人是「政治爛頭卒」。
今天「佔中」九犯仍未表悔意,回頭看,他們提出的「公民抗命」,也不過是場謊言遊戲,真的會「找數」嗎?不上訴嗎?今天他們仍繼續諉過於人「扮無辜」呢!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5月2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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