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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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藝「變臉」的厲害之處,是表演者可於短時間內變出不同臉相。喜、怒、憂、思、悲、恐、驚,人之七情,隨意變換,讓人目不暇給。若「變臉」藝術練得到家,更可於一剎那變出三四個表情:「變臉」大師彭登懷,便曾創下25秒內換上14個臉譜的世界紀錄。變一次臉,只需約1.8秒。


不過,要數「變臉」技術最快的,可能不是彭老師,而是反對派的政客,還有「違法佔中」的三個發起人。只要是政治本錢所指、選票利益所在,他們的臉孔、口吻、立場,以至所謂的大義原則,也能來個「華麗轉身」,推翻自己當初說法。責任?當然是能推便推,可卸則卸。


政治的「變臉」:立場、原則、口吻,統通改變


先說「違法佔中」。2013年,戴耀廷在報章刊出其「佔領以脅迫中央」的「檄文」,揚言要聚集「一萬人」,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並「迫使警方使用更大武力」,同時指違法者將會承擔罪責。及後,戴耀明、陳健民、朱耀明三人在「違法佔中」的後期階段承認,佔領行動「出現了暴力」,已非和平,重申「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五年後,昔日口說的敢作敢當的豪情不再,卻見三人先是推卸詭辯、繼而呼天搶地。「違法佔中」的發起三人沒有如當初所指會「慷慨就義」,反而與檢控方爭辯落控罪名,一時稱「只會接受被控阻街」,一時又指控罪「違憲」。發起及煽動的九人當中,沒有一個選擇認罪,倒過來跟控方、法官,以及一眾香港人,辯稱「佔中」不是暴力性、甚至沒發生過暴力!發起等人負起全責不公、「違法佔中」的影響合乎比例,一直預期「不會令整個地區癱瘓」等云云。朱耀明更稱,要他們三人承擔79日佔領責任是「過重」,三人「含冤莫白」,言辭間語帶哽咽,眼泛淚光,別人不知,還以為當年在台上大喊口號,對自負罪責言之鑿鑿的,是另一個朱耀明。


公然犯法 公正審訊 何冤之有?


「違法佔中」三人公然違法,咎由自取,有目共睹。一眾發起及煽動者起初稱會接受刑罰,到了後來卻不認前帳,對控罪統通予以抵賴,只顧往自己臉上貼金,強要頂上「政治犯」的稱號。經法庭公正審訊後,更反來喊冤。此等變臉技術,惟反對派才掌握。


其實,反對陣營的「此一時彼一時」,早不是新鮮事。別人家的子女去坐牢,便是「案底令人生更精彩」;自己有機會身陷囹圄,就立即「搬龍門」:2017年,「港獨」派中堅支持者林榮基,奉勸參與「旺角暴動」而逃亡台灣的香港少女李倩怡及早回港,指她「仍然年輕」,即使坐牢,「出獄仍有大好前程」。


同一位林榮基,日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表示擔心,現已身處台灣,著手「逃亡」,稱不再回香港。原來,對香港的反對派獨派而言,青年只是廉價的政治「爛頭卒」。


令人婉惜的,是誤服這帖「糖衣毒藥」的那些青年!


作者 余唐 Facebook 專頁:www,facebook.com/yu.t.205

圖片來源: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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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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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呀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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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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