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鬥不過賊
良民鬥不過賊

佔中九犯終於判刑了,四個坐牢、四個放生、一個玩嘢,原來,良民真的鬥不過賊。

 

一場佔領,癱瘓社會、顛倒是非、打爛價值觀、摧毀一代人,卻原來,代價只是八至十六個月。學生年輕可以緩刑,牧師年老又可以緩刑,做了三十年公職都是緩刑藉口,毫無悔意竟贏得社會服務令……這法律,我們小市民真係識條鐵!

 

香港有幾個專門收容少年犯的懲教中心,我也在壁屋見過不少被判刑二十年以上的年輕人,證明年少不是犯罪借口,法律沒有為年輕人賦予開恩之門,所以我不明白,被判有罪的兩個年輕人鍾耀華和張秀賢,為甚麼可以絲毫無損步出法庭,還毫無悔意地號召大眾再上街。

 

如果大家還記得,一位七十三歲老翁為不依賴綜援度日,用假身份證虛報年齡應徵當保安,結果被判囚四個月。七十三歲夠老了吧?為甚麼同是七字頭的朱耀明戴上政治光環,就可以用「年老」來避禍,而尋常百姓卻要執到正,甚麼情都沒得求。

 

二○○八年八月北京奧運開幕日,外號「蜘蛛俠」的英國男子Matt James Pearce爬上青馬大橋抗議中國人權狀況,示威導致青馬大橋上層封閉兩小時,事後「蜘蛛俠」被控公眾妨擾罪,判處六個月即時監禁。同是公眾妨擾,同是堵路擾民,為甚麼堵橋兩小時就監禁六個月,但霸街七十九日,卻只需要面對八至十六個月囚禁?


當判囚沒了阻嚇作用,反而孕育出英雄故事,那法治,就不再是社會護城牆,而是罪犯公然作惡的幫兇。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19年4月25日


原圖:圈傳媒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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