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團體為動員鋌而走險,加上傳媒積極查找,讓反佔中遊行被標籤為「買回來的民意」。
或者你會覺得這是馬後砲,但我早就反對香港建制派搞「反佔中」大遊行。
月前在飯局遇見一位工聯會的朋友,他是八月十七日「反佔中大遊行」的搞手之一,我向他表達了意見:「見好就收,拿了百幾萬簽名,是漂亮的表態,夠了,一旦遊行,大勢會逆轉,讓自己又陷泥淖,我敢『寫包單』(保證)!」朋友說,不會的,單是工聯會就有二十萬會員,人數一定不會少,遊行已勢在必行,這是場乘勝追擊的「大晒冷」(展現實力)……
人微言輕,我只能說,可以的話,代我把意見轉達,總之,遊行不會有好結果。
果然……
這次反佔中反暴力大遊行,以「收錢」新聞告終,泛民幾乎蓋棺定論:那是一次買回來的民意。雖然當日盛況已如朋友所料,人數不少,但動員出來的人太多,類近的面貌,一樣的制服,多少影響這場民意戰的觀感。
剖析原因,像我這種人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香港好多人如我一樣,簽了名「反佔中反暴力」,但說到遊行嘛……
「難得有一天假期,平日返工已經累到死,好好一個星期日,讓我歇歇吧,遊行?多我一個不多……」朋友A說。
「都簽了名啦,表了態,做了想做的事,夠了,遊行嘛……不去了,你們加油!」朋友B說。
「我又不是搞政治,香港狀況又未急切到要人人跑出來怒吼,如果他們真的佔中了,真的拖垮香港,到時我一定站出來……」朋友C說。
「我反佔中、反暴力,但我不想跟左派的阿婆阿伯走在一道,更怕別人以為我是『愛港力』……」朋友D說。
「簽個名,我支持;遊行嘛,免了,我們還要搵食(謀生)!」朋友E說。
抱歉,我也是這樣,簽名鼎力支持,而且是附上身份證的簽名,不是一種很有力的表態嗎?為什麼一定要遊行?為什麼一定要用腳表態才算數?況且今日的遊行已變質,大家為搏一張維園坐滿人、軒尼詩道塞滿人的照片,然後報一個永遠說不準的遊行人數,各自表述。無論幾萬還是幾十萬人,都不過是為政客貼金的布景板,香港人懂得計算,那是虧本的事,不好做。
老實說,除非是政客,我想沒多少人會喜歡遊行——等候的時間比走路的時間多,又熱又擠,好天暴曬下雨淋濕,還要跟在別人背後喊口號……對不起,我有我性格,我有我想法,為什麼要像傀儡一樣跟你喊?
香港七百多萬人口,何以有十萬人出來遊行已叫「盛況」?因為剩下的幾百萬人,大部分都是這種心態,這是沉默大多數的心態。
他們從來都是逆來順受、兵來將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況且這些人不隸屬任何團體,既沒參加街坊會同鄉會,又不屬教協、記協,連群體壓力都沒有,所以他們站不站出來,完全屬個人意志,誰都動員不了。
但問題是,不站出來,不代表他們沒意向、沒取態,於是,這種「大多數」的心態最難得以表達,因為他們根本不想表達,或者懶於表達。
所以,我剛才說,「反佔中大遊行」以負面新聞告終,只是影響觀感,因為它不會影響結果、結論。雖然,泛民主派繼續在轉傳這類故事:某中資機構員工,接了上司「柯打」(英文order音譯,即命令),當日要參加遊行……但試想想,如果這員工是支持佔中派,難道上司強逼他,他就會就範嗎?這員工看似沒立場,其實已經表了態。
「動員」兩個字,包含的也就是這種意義,把一些沒有表態意慾的人,動之以情、或曉之以義,拉他們出來,跟你走在一道表態。被「動員」的人,一定對行動目的有所認同,正如反佔中遊行,你不可能動員到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和民主派元老李柱銘,因為他們跟反佔中者根本不是同道人。所以,「動員」出來的民意,也是民意。
至於派錢遊行,則是最大污點。當你的運動需要「動員」,就會有這種危機,這是我不贊同反佔中者搞遊行的最大原因。遊行需要很大動力,尤其要有很逼切的動力,才會有好場面。佔中未發生,大家沒有切膚痛,就沒有動力走出來。有些團體鋌而走險,就成了大鍋粥裏的老鼠屎,加上傳媒配合,積極查找,讓老鼠屎成了主角,白白浪費了十幾萬人的汗水。
史上最成功場面最壯闊的遊行,從來都在大事件後的表態,而非事件發生前的阻遏。我至今只遊行過兩次,第一次是六四那年,天安門前的悲劇,讓人徹底憤怒、傷心,毋須動員已有百萬市民跑出來;第二次是新聞界前輩梁天偉被斬,這位老報人、我的前上司是一名好好先生,竟然被人斬斷手,名副其實是切膚痛,上街抗暴力,完全出於自發。
半生只遊行兩次,像我這種人,相信在香港比比皆是。我希望,不會有第三次。
原文轉載自《亞洲週刊》 2014年9月7日
原圖:cn.ny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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