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2 年對英國的民主進程來說是重要的里程碑。時任英國首相Charles Grey,亦稱為Earl Grey(今天我們飲用的伯爵茶Earl Grey Tea, 正是因為他而命名),領導了政府,並在議會通過了第一次關於政制改革的法例(Reform Act 1832)。
話說在此之前,英國的議會大部分議席乃由一些不具代表性的選區產生,這些選區的選民基礎可以少於100 人,富人或貴族甚至可以透過明目張膽的賄賂贏得議席。這些選區被稱為壞透的選區(RottenBorough)。
1832 年的改革法在議會成功通過,當時取消了56個這些選民寥寥可數的選區,並以新增具備龐大選民基礎的選區代替。同時,改革法亦將合資格選民的經濟條件門檻降低,例如農夫租每年須繳交50 英鎊以上農田租金就有資格投票,一般市民繳交每年住房租金達10 英鎊以上可以投票。因為從前合資格投票的選民必須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因此選民多為富人或貴族。1832 年改革法的結果是將當時合資格選民由40 萬增至約60 多萬人。同時,亦開始運用選民登記制度,鼓勵市民投票。
然而,1832 年改革法並未有一次過改變一切,沒有資產的工人階級依然未有投票權利。但因為1832 年的第一步,就啟動了社會上繼續改革投票權利的工程, 於1867 年通過第二次改革法(Reform Act1867) 讓工人階級也可以享有投票權。直至1918年,另一條改革法通過,才正式取消了選民要具備資產的要求。上述歷史證明了什麼呢?循序漸進的改革可以是成功的。請不要少看改革進程的每一步。1832年的改革法並非馬上賦予所有人投票權,合資格選民依然未是社會的大多數,然而在取消所謂壞透選區及增加選民基礎的一步,卻引發了日後的第二步,第三步,直至全民能夠投票為止。
1832 年改革法的作用可謂相當大。換上今天香港的背景,2017 年普選究竟為日後的民主進程起到什麼作用呢?如果一人一票選特首得以落實,人民監督政府施政的力量便會大增。
再者是2017 年特首普選之後才可以實行立法會普選,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於2007 年12 月的決定已經說清楚了。有人認為儘管2007 年特首普選落實了,立法會也未必有普選。筆者卻認為恰恰相反。2017 年特首若由全民普選產生。他的政綱必然會牽涉到有關立法會普選的承諾,屆時整個社會的氣氛也會改變,公眾亦會聚焦於此。立法會選舉模式一成不變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
中國改革就看港普選能否成功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香港2017 年特首普選會為整個中國的未來改革起重要作用。今天國家主席習近平聯同政治局常委兼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狠狠地進行反貪腐工程,當老虎落馬了之後,下一步是要建立制度。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不也是先打老虎,後建立起制度來嗎?香港特首普選恰恰就是要為國家示範一套最強民意監督領袖的模式。如果這個模式證實可行,未來整個國家的改革方向便有了一些突破性的基礎。
筆者並不認為中國現時適合實行西方模式一人一票的選舉,然而普選絕對是展現領袖對民主尊重的過程。人民亦因為這個過程學會了,甚至習慣了領袖必須尊重民意的事實。筆者在這裏指的不單是香港的市民,而甚至包括內地同胞。須知道全民投票選特首這事落實後,會大幅改變人民對政治的參與度及公民意識。未來中國改革是否能夠透過機制更有效地讓民意監督政府或領袖,就看今天香港的普選模式能否成功。
因此,2017 年的特首普選若不能通過,將是一大遺憾。當人們還在批評提委會門檻過高而主張否決普選的時候,不妨重新思考一下普選的重大意義。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4年9月3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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