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就香港普選行政長官作出決定之後,李飛等3人來港向社會各界人士解釋人大的決定,就有關其法律上對條文的解釋。
過去幾天已經有相當充分的解釋和報道,而事實上,相關的法律論據,在過去一年已經一講再講,不是甚麼新鮮的概念。而事實上,在法律道理背後,是更為重要的一些政治現實和原則。
建制光譜闊 前提擁一國兩制
一些泛民議員很憤慨地指斥今次是中央對普選落閘,而林健鋒就反其道而行之,稱中央為普選開閘,希望泛民不要落閘,否決2017年普選特首的議案。究竟是開閘還是落閘,往往是像「半杯水」理論,你看半的那一半,還是滿的那一半。當泛民義憤填膺之時,不妨聽一聽李飛的兩句說話,李飛希望泛民可以加入建制陣營,不要把一生獻給馬路。
香港輿論在分析政局政情時,經常都用上一大堆各門術語,但往往又是人云亦云,用這些術語名詞的人士往往對其含義內涵不大了了,例如建制派和泛民主派,愛國愛港陣營和反對派,大家都經常用,但又沒有明確定義。個人對這些名詞都曾深入思考過,也曾經撰文分析,其中對建制派和反對派的概念,最好是搞清。
所謂建制派,看看其組成的政黨、政團和個別人士,可以見到其政策上的光譜是拉得非常廣闊,可以包涵工聯會,也可以容納經民聯。兩個政團對勞工和經濟政策就算不是南轅北轍,也是有很大的分別。所以建制派的定義,不是以政策來劃分界定,而是以對一國兩制這制度的擁護來界定。其中又以一國為大前提,然後是兩種制度的實際區別,只要對這大前提的尊重,其實就納入了建制派。
反對派只能存在 不能執政
而反對派,就是建制派的對立面,這個反對派和外國的反對黨的定義定性是劃然不同。外國的反對黨只是輸了選舉的在野的身份,只要下次勝出大選,又可以上台執政,所以反對黨只是選舉結果產生出來的結果和角色。
但香港的反對派,是在一國兩制下的自我政治定位,和選舉無關,而最根本的問題,是他們如何定義跟北京中央政府的關係。一般而言,反對派是不認同北京中央政府的權威,一些領袖人物,更在過去表示過不承認北京政府作為中央政府的地位。在這個根本的問題上,他們不是因為選舉結果,也不是因為政策的取向,而是一國兩制這最基本的認同之上。當北京中央政府運用其中央政府的權威、權力,以及影響力時,反對派只能成為香港非主流的政治力量。簡而言之,就是可以存在,但不能執政!
想展治港抱負 須修與京關係
所以反對派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理順他們跟北京的關係,如果他們像吳光正先生所言,當一個優質的民主監督者,那可以把跟北京的關係放在一旁,只是監督特區政府施政。但如果他們想一展治港理想和抱負,他們就只能跟北京建立正常的關係。
所以反對派認為人大常委決定是落閘的話,那道閘還是開了一扇門,那就是由反對派通往建制派的通道,不要把一生都獻給馬路,就是要入局參與,李飛說話的含義,值得各界人士深思。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4年9月4日
原圖:adpl.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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