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6日新華社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發公函表明意見」,引起諸多聯想。雖然此次並非中央政府第一次就港獨現象表態,但發文公開要求特區政府提交報告卻是歷史上第一次。
這封公函除了再次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之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請行政長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雖然特首當日已經表明她認為中央是想了解特區政府如何跟進處理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所以「交報告其實是非常平常」。但實情是如此簡單嗎?
眾多問題 尚待解答
中央公開要求香港提交報告,只是有以下幾個可能︰
一、中央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這個可能不可能存在。香港民族黨自2016年成立至2018年被禁止運作,不到兩年時間常常因為鼓吹分裂國家的煽動性言行而佔據新聞頭條,其召集人陳浩天更是跳樑小丑一般四處演講,博盡眼球。
加上陳浩天去年8月在香港外國記者會演講一事,沸沸揚揚,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曾發聲明譴責,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更是不獲續發工作簽證,以及被拒入境,因此中央不會不了解香港民族黨是什麼一回事。何況公函寫明「2018年9月2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2019年2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確認保安局局長命令有效」,證明中央十分了解禁止一事的來龍去脈。
二、可能是不同意特區政府取締民族黨。這個可能性更不存在,因為公函清楚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已經態度明確地表示支持,中央不可能不支持特區政府取締民族黨。
三、可能是中央不滿意特區政府對事件的處理方式、方法、結果以至後續問題。
此次公函是由作為中國官方新聞機構的新華社發布,明顯的中央想把態度公諸於香港乃至全國。若僅是「非常平常的報告」,筆者相信中央政府和特區之間有眾多渠道可用來要求報告和提交報告,簡單如打個電話、委託中聯辦口頭傳達等等,是否需要以「公函」如此嚴肅的形式,並動用到新華社來「昭告世界」呢?
回顧歷史上香港近20年來發生的重大事件,嚴重如影響深遠的金融海嘯大危機,震驚世界的非法佔中,都沒有令中央發布公函要求特區政府提交報告來解釋,那麼此次事件是真的稀鬆平常還是不同尋常呢?
港獨對「一國兩制」與國家安全造成破壞性影響毋庸置疑,中央已經多次表達對港獨「零容忍」的態度。這次特發公函要求特區政府提交報告解釋如何處理港獨,是例行公事或另有用意?是讚賞有加或是甚不滿意?可以說是引發無限聯想。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3月9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評論
Andy Ho
5年前1)在特首選舉時的競選團隊滲入了不少港獨,自決成員,
2)林鄭上任後和陳致思對校園港獨問題置殊不理,
3)林鄭在立法會議員補選期間偏政策偏幫港獨,自決,黃屍犯氓,
4)林鄭在上任後房屋政策偏向中產對低下階層住屋問題置諸不理,將新建公屋轉為綠置居。這無疑是拖慢我我低下階層上樓時間(黃遠輝早前提過將公屋單位轉為綠置屋祇會拖慢公屋申請人平均上樓時間大約20天時間。我不同意這個講法,因為重新整理一個單位公屋要多少時間和人力物力呢?),
5)FCC用地至今還未有收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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