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看過一本暢銷書《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直譯:我必須知道的事,在幼稚園已學會),包括吃前洗手、如廁後沖水、與人分享、別打人、傷害了人要說對不起等等。對,我們都是這樣教小孩,為甚麼這本書會那麼暢銷?因為人長大了,很多時候會把這些好習慣及好觀念忘掉了。日前四名理工大學學生因粗暴圍堵、禁錮教職員,被罰停學及社會服務令等,但他們卻不肯認錯,大學生連幼稚園學生也不如?又有政客推波助瀾,大搞政治騷,與學生一同聲討學校,「抽水」是必然了,但這些學生莫非要繼續做「爛頭卒」?
政客做騷 學生淪落
四名理大學生因為民主牆爭議向校方大興「問罪之師」,期間疑誹謗、禁錮甚至襲擊教職員,被理大校方懲處,其中一名學生更被勒令退學。犯錯被懲處的學生若知錯、向校方致歉,或許可換來較輕的懲處,偏偏有涉事學生擺出一副不道歉、不言悔的姿態,反指校方指控的罪名為「莫須有」,而一眾反對派政客梁國雄、譚得志、譚凱邦等人,又乘機出來「抽水」,表面為涉事學生「護航」,聲援學生,聲討理大,但實際上,這樣做,是幫涉事學生還是害他們呢?
政客聲稱只是「追求校內民主、關愛校園」,指責校方「打壓」學生、同樣要為事件負責任云云。反對派政客做足門面工夫,陪同涉事學生到理大示威,然而,做騷後,真正承擔後果還是這些學生。父母、師長把孩子從小培養得乖乖的、讀上大學了。政客卻告知他們,可以用違法、暴力手法去表達自己的想法和不滿、衝擊秩序、甚至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闖了禍,政客出來站站台,做個騷,為自己臉上貼金,這些學生繼續淪為「政治爛頭卒」。我繼續我的生活,你繼續你的淪落?
言論自由不包括暴力
「言論自由」從來都不包括誹謗、語言暴力,就算要爭取所謂「言論自由」,也不能合理化禁錮、襲擊他人的行為。學生打鑼打鼓,大鬧教職員大樓,要「搜捕」大學管理層,隨後禁錮、辱罵、推撞,全部「有片有真相」,學生甚至炫耀自己做過這些行為,難道我們不應該當頭棒喝、告知他們是大錯特錯?反對派政客選擇護短,煽風點火,不但沒有真正幫助涉事學生覺悟前非,更立下壞榜樣。連幼稚園小朋友都知不可動手打人、做錯事要道歉,政客可會這樣教自己的孩子?
事件源於學生堅持要在校園民主牆上宣揚「港獨」,大學撥亂反正「掃獨」,是義之所在,涉事學生卻並沒有為自己的粗暴行為而後悔,更表明繼續堅持宣揚「港獨」理念。莫非這些反對派政客都支持「港獨」?否則他們的聲援更顯得假惺惺!
如果大家真的愛錫我們的青年人,更應該引導他們明辨是非、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錯而改之。
政客抽水 學生做爛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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