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保安局近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觸發點是因為台灣殺人案,突顯了我們現在的法律缺陷,以及執行上的很多漏洞。」反對派又跳出來反對,他們站在行兇者角度,還是受害者和其親屬角度?
台灣殺人案是一件甚麼樣的案件呢?據報道,案件發生在2018年2月,有一對香港的年輕情侶,20歲的潘姓少女與19歲的陳姓男友,到台灣歡度情人節,因疑似途中發生爭執,陳男涉嫌在旅館勒斃女友,將屍體塞進粉紅色的行李箱,再搭捷運到淡水竹圍站棄屍郊外,遺體找到時已部分腐爛見白骨。報道稱,陳男在殺害女友前已知情女友懷孕。台灣當局法政人員作遺體解剖,證實潘女已懷孕3個月以上,胎兒成形,潘女遇害是一屍兩命。陳男若無其事逃回香港,還盜用死者的信用卡提款。直至女死者的父母到處找不到女兒後向香港、台灣警方報案,陳男被港警約談,事件才在2018年3月中旬曝光。
這宗港男在台灣涉嫌殺害香港女友的拖篋棄屍兇案,暴露了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司法互助漏洞。陳男因已回到香港,香港與台灣沒有引渡條例,而且疑犯在香港,證物在台灣,兩地因沒有司法互助,導致案件至今依然處於膠着狀態,縱使受害者的父母和家人傷心萬分,疑犯卻極可能逍遙法外,仍不足以令反對派人士改變其反對的本色。當政治埋沒良心,當政治凌駕法律,罪犯的天堂就會因政治而生。
如此轟動的兇殺案,疑犯竟然可以逍遙法外!日後會不會有人利用這個司法漏洞去殺人和犯法,又不需要得到應有的審判?如有類似案件,香港會否成為殺人犯和罪犯的「避罪天堂」?
編造政治理由 有辱台灣
有反對派人士編造政治理由警告台灣人作為反對香港特區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理由,簡直是對台灣的污辱。難道若有人在台灣殺人後,逃離台灣,就可逍遙法外?台灣人願意看到台灣成為「犯罪天堂」嗎?任何人在任何地方殺人或犯罪,就應受到法律的審判。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9年3月1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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