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修例,要求與其他地方包括台灣,簽署引渡逃犯協議,掀起政治爭論。台灣是罪犯天堂由來已久,不少轟動一時的大案,例如七十年代貪污案主犯不少潛逃台灣,包括探長呂樂、韓森和曾志偉父親曾啟榮,遭廉署通緝的廿多名探長及警員之中,有二十二人逃到台灣。
即使明知台灣是著草天堂,但港英政府一直不敢碰這個燙手山芋,因為中間牽涉到中國和台灣的敏感關係,寧願隻眼開隻眼閉。
如今回歸廿二年,發生了證據確鑿的「行李篋藏屍」,是堵塞漏洞的千載難逢之機。迄今,疑兇陳同佳僅憑涉嫌盜竊使用死者潘曉穎信用卡而被拘留,但萬一他盜竊罪刑滿出獄,而港台又沒有引渡協議的話,他便可逍遙法外,和你我生活在同一天空下!真想問問反對修例的議員們,假如你是潘曉穎的父母,你會放過兇手嗎?
「行李篋藏屍」行兇過程兇殘,令人難以對引渡協議說不。反對派是利用恐共的情緒反對。但利用司法漏洞而逍遙台灣的不止殺人疑犯,還有二○一六年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少女李倩怡。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亦已潛逃不知名地點,被警方通緝。反對引渡協議,是否在包庇政治通緝犯?
經過第一個回合交鋒,反對引渡協議的泛民議員,形勢急轉直下,開始退守,改為支持就潘曉穎案作一次性移交處理。避走台灣的殺人疑犯,又何止陳同佳一人?還有「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三名男疑犯,甚至更多。我相信天理在,豈容狡辯?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9年2月18日
圖片來源: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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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Tech
5年前AAATech
5年前AAATech
5年前請 香港 直接審理:
香港女子臺灣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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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指示 29 - 科技法庭的使用 (連結至實務指示網頁)
3. 科技法庭亦可用以進行外地的法律程序及仲裁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cprac_dir/html/PD29.htm
https://zh-yue.m.wikipedia.org/wiki/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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