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即將就普選「框架」進行表決,「框架」雛形已露,是嚴是寬、是緊是鬆,這幾天不同政見人士已各自表述,有人寧願原地踏步,要否決方案,有人認為可以先接受,讓五百萬選民手握一票選特首,稍後加以優化。向來實際的香港人,現在應是時候作出抉擇——一人有一票,要,還是不要?
500萬選民有票力量增
近日城中有傳媒人大力鼓吹港人放棄自己一票,切勿「袋住先」,否則中央就會當作「找咗數」,以後想改也難矣。更揚言就算現在拉倒,根據《基本法》,「阿爺」始終要還,在下一屆再來,二〇二二年就有機會有更好方案云云。撇開市民大眾想不想再經歷一輪政改爭拗,反對者會否如願以償?
政壇高人指出,《基本法》訂明會給香港普選,也訂明港人可修改特首選舉辦法。在法律層面上,看不出為何香港市民今次「袋」了一人一票,就不能依法修改未來的特首選舉辦法。況且二〇一七年實現了普選,五百萬選民有權一人一票選特首,即是說港人將會有更大政治力量去推動政制改進。
原地踏步落實無期
往後每屆特首,競選時也無法「走數」,必須回應市民對進一步完善政制的合理訴求,二〇一七普選模式並非終極方案。相反,原地踏步,只會令落實普選遙遙無期,因為能否落實普選並非只看法律要求或條件,關鍵在於是否存在有利的政治條件,促使大家找到雙方可接受的方案。
現時欠有利「政治條件」嗎?高人指出,泛民政客過往長時間做了很多令中央不放心甚或挑釁的事,例如元老級人馬前往英美「告狀」;拒絕與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會面卻又「跑去」跟英國駐港總領事吳若蘭談政改;通過前美國情報人員MARK SIMON集體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巨額「秘密捐款」;四月的立法會議員上海之旅,有交流不做,跑到當地茶餐廳去派政改單張。更糟糕的是以「佔領中環」的違法抗爭行動脅逼中央政府,還請來台獨分子訓練參加佔中者。這樣有可能談出極開放的方案嗎?
「袋咗先」好處多
「袋咗先」的最大好處是增加了選民的政治力量。首先,五百萬人有權選特首,其民意足以左右候選人政綱;我們終於可告別現有的小圈子選舉;當遇到表現不稱職的特首時,市民更可運用手中一票在下一屆選舉將他「趕下馬」。二〇一七年先將普選「袋咗先」,我們在往後還可陸續優化它,如果現在「唔袋」,二〇一七的普選若落空,不但難以估計何時可落實特首普選,更無法到達下一站——實現二〇二〇年立法會普選。
如今,是作出歷史性抉擇的時候,香港市民作為普選的重要持份者也應好好考慮——有票,真係唔要?至於筆者,「有票,又有得揀,梗係要喇!」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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