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特首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指出把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早已列入2018/19《財政預算案》並獲立法會通過,意思是不可能到了現在(下月1號正式實施)才來反對。建制和泛民聽罷隨即夾擊,謂整份預算案有920頁,當中提及修訂長者綜援申請年齡卻只有兩句,又指政府未經公眾諮詢便擅自改動,亦有議員說曾提出無約束力動議表明反對,政府卻一意孤行云云。
究竟是政府陰濕?還是議員漏招?本文後半段才討論——因為雙方互罵,群情洶湧之際,情緒反應往往令人見樹不見林。
宏觀而言,把長者福利全部劃一到65歲,是經已確立了好一陣子的大政策,而且亦並非單向地削減受惠人數:像去年《施政報告》便宣布把「長者牙科服務資助」的申請年齡門檻,由70歲或以上調低至65歲或以上,為更多長者提供免費鑲活動假牙和其他牙科診療服務。在此之前,政府也曾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受惠長者合資格年齡由70歲調低至65歲。
劃一長者福利申領年齡 助規劃
事實上,目前長者卡、2元交通優惠、長者生活津貼、政府防疫注射計劃、資助接種肺炎球菌疫苗計劃,以至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全部的申請年齡門檻都是65歲或以上,即連同上述牙科和醫療券兩個計劃,至少有9項長者福利是以65歲或以上作申請資格。
另外,有議員提議,既然把長者福利申領資格劃一至65歲,政府便應該把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也由70歲調低到65歲——這個說法值得商榷,因為嚴格來說,生果金早在1991年已經把申請年齡下調至65歲,但65至69歲的長者需要通過資產審查才可以領取。其後,政府在2013年推出長者生活津貼,由於資產和入息審查的要求與65至69歲人士申領生果金相同,所以就把65歲至69歲的生果金和長者生活津貼合二為一,毋須老人家們申請兩次。
整合各種長者福利到65歲這條綫,最重要的作用是讓政府在審視貧窮情況,或是他日要修訂貧窮綫時,可以更加準確:因為目前貧窮綫並沒有把資產和某些福利(如有否住公屋)計算在內,所以無收入但有物業的長者,也會被歸類進「貧窮人口」。
細閱政府文件 議員基本責任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按貧窮綫計算出的貧窮人口,跟實際需要幫助的人數差異,只會愈來愈大。把長者福利劃一至65歲或以上,可讓政府得以更準確地知道,福利政策介入前和介入後的分別,從而可以對準不同年齡層下藥,既提升效率,亦有助長遠福利規劃。
以上背景資料旨在說明,政府長期以來,正逐步劃一長者福利申請資格到65歲或以上,對在任的立法會議員來說應該是常識。至於說920頁的預算案中只寫兩句,撇除議員仔細閱讀政府文件乃基本責任之外,實際上預算案有標明「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這句屬於《2018至19年度需要特別留意的事項》。也就是官員有提醒一眾議員們要看清楚!
促撤已通過條例 等同破壞制度
至於張超雄議員說自己有提出動議,促請政府擱置長者綜援申請年齡上調,而且福利事務委員會亦已通過——然而這類動議並無約束力,政府始終要跟着由大會所通過的法案(即《撥款條例》)來行事。反過來看,議員現時要求特首擱置一條由立法機關通過的條例,如同接受特首可以隻手遮天,破壞制度,實不可取。
也有泛民政黨辯稱當日投了棄權票,乃是因為目前需要過半數贊成票,才通過議案的機制下,棄權票便等於反對:由於他們不是全面反對整份預算案,故寧取棄權而不投反對票,並藉此來反證自己從來不支持長者綜援申請年齡上調——這說法站不住腳的地方,是那些投棄權票的泛民議員,如果當時是強烈反對長者綜援申請年齡上調的話,為何當日沒有在發言中大聲疾呼、在社區宣傳造勢、甚至發起長者圍堵立會?猶記得,去年預算案由出爐開始,最多人攻擊的一點,其實是政府為甚麼要資助學生考DSE!議員們只顧跟着傳媒的標題走,相信未有細讀長者綜援的部分。
過渡撥款 助59歲綜援者取回差額
至於建制各政黨,就算一向反對長者綜援申請年齡上調,但因為始終是投了贊成票,所以亦只能被迫接受現實——留意重點正正在「現實」這兩個字,既然政策不能朝令夕改,長者綜援申請年齡升至65歲基本上是梗局,目前可爭取的是如何為那些59歲申領綜援者,取回一般成人綜援和長者綜援的差額。根據社署截至去年11月的數字,受影響人數其實只有1,302人。
由於泛民整體和部分關愛基金委員反對動用關愛基金來補這差額,最快的做法是在下一份預算案中,由政府加入一個「過渡性安排撥款」,為期3年,亦即至今屆政府完結,其間再從長計議。
從樂觀的角度看,這次特首揭示了大部分議員沒有留意預算案(以至其他政府文件)的細節,也未嘗不是好事。但願尊貴的議員們多花時間鑽研文件,總好過拿着道具再大叫口號博曝光,然後自以為「講咗等於做咗」!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1月14日
圖片來源:RTHK畫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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