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始,市民大眾紛紛用新決心新希望給新的一年樹立新目標之時,一班參加反對派發起元旦示威的人士,仍然以舊伎倆宣揚一早被定義為違法違憲的港獨思想,甚至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反對派稱為「公民廣場」),製造混亂。
行政署無心保護
當日報道可見,港獨人士無視政府人員勸喻,非但強行進入政總前地,更造成現場情況混亂,令保安人員跌倒受傷。
政府當晚發表聲明予以強烈譴責,表示容許市民進入前地進行公眾集會、示威或發表意見,但完全不能容許個別人士利用該地來鼓吹或宣揚港獨,因為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云云。
政府的事後譴責雖然義正詞嚴,但大家不妨回想一下,遊行人士為何會有機會手持港獨標語、光明正大地進入政總東翼前地?
上任政府頂住巨大社會輿論壓力封閉政府總部,卻被本屆政府決定在2017年12月重開。重開之後已經不是第一次有遊行人士在該地做出不合規範的行為。
政府目前完全依靠行政署管理及守衞總部前地,但行政署職員的身份和職責與大廈管理員無異——並無處理政治事件的權力,也沒有應付暴力衝擊的培訓和經驗,後果就是多次都有安保人員受傷,但仍不能制止違法示威人士的暴力衝擊。
政府總部不僅是政府高層和大批公務員辦公的地方,同時也是政府權力和權威的象徵,在世界各地都是重點攻和守的機要重地。因此上一任政府關閉前地的決定不單正確,而且是非常必要。
事實上,早些年多次事件已經證明政府總部的玻璃外牆根本不能抗擊反對派的暴力衝擊,多次有反對派人士用竹竿或其他硬物襲擊政府總部底層大門,並且成功攻破。當年政總的設計師沒有見過佔中和旺角暴亂,也沒有見過暴徒衝擊立法會,今天政府在管理場地問題上必須亡羊補牢。
如果有人衝入政總搗亂,或者竊取重要文件,這些都關乎政府機密和正常運作,甚至影響整個香港。所以在反對派凡政府必反的大氣候下,根本不適宜開放東翼前地。今次又看到為討好反對派的另一後果。政府退一步,別人就進一步,就如駱駝進帳篷,主人最初可憐駱駝受凍允許它探入一個鼻子取暖,結果駱駝得寸進尺,最後霸佔整個帳篷,反而逼走主人。
宣揚港獨不能忍
經政府強烈譴責之後,民陣竟然發了一篇歪理連篇的聲明,老生常談又搬出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的一套理論。市民當然享有言論自由,但世界各地的「自由」並非「無限自由」,「自由」也要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國家一早認定宣揚港獨分裂國家,如果還用言論自由來粉飾就是強詞奪理。
不過,政府只說強烈譴責宣揚港獨人士是否已經足夠?港獨不合憲不合法,國家對港獨零容忍,這些人的行為是否已經違法?有無法律來懲治?如果有,當日這些人強行進入政總時就應該被拘捕,當日沒有拘捕,日後亦應該有所行動,因為這些人的違法行為已經被各大傳媒拍下證據,不應該只是強烈譴責,草草了事。
但如果沒有法律懲治港獨人士時,我們更加看到立法23條的迫切性。香港不應再找藉口拖延23條立法,否則港獨分子得寸進尺。內地同胞對香港各種各樣的事情都可以忍,看到特區政府被港獨分子踩上門而不執法,豈能不罵聲四起?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1月12日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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