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
香港特區政府已制定《國歌法條例草案》,提出侮辱把玩國歌的刑罰,最高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有效追溯期為兩年,條例草案將於兩星期後交立法會討論並表決。
香港回歸20年有多,就法言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象徵國家主權的國旗、國歌,必須受到應有的尊重,這既是法例,亦是人情道理;再擴闊點說,這也是任何國家都會執行的國際標準,也是普世價值。
喚醒來生再做中國人
香港特區邁進21歲成年,至今制定《國歌法》,這算是給「一國兩制」最大的優容吧。媒體記者問,對要《國歌法》立法有何意見?筆者並非法律專家,立法之後,如何執法、怎麼判斷對國歌侮辱的輕重,當由控辯雙方先爭持,最後由法官總結裁決。從教育現場看,如今特區政府要立《國歌法》當是事出必有因,且有立法的需要!
早前,筆者應邀出席一份報章舉辦校園小記者的開學禮,並擔當頒獎嘉賓之一,現場的記者朋友要求筆者向新一屆的小記者勉言幾句,當時我說了兩句話,那就是採訪新聞及報道新聞,都要:「事事實實,公公道道」。筆者也從這兩句話看《國歌法》立法的緣由。
《義勇軍進行曲》是今天的國歌,眾所周知,這歌曲於1935年由田漢作詞,聶耳作曲。時值日本侵華日益嚴重之日,前有1931年9月18日瀋陽事變,再有1932年1月28日上海事變,國難當頭,人心惶惶,日甚一日,除日本侵略赤裸外,列強在華的特權也未有多大放鬆。
在這艱難的歲月,《義勇軍進行曲》先成為中國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曲,此曲在抗日戰爭期間傳遍民間與軍旅。特別要一提的是,就連當時國民政府的戴安瀾將軍,也將之定為國民革命軍第200師團的軍歌!
戴安瀾是抗日名將,每戰以身先士卒,立功無數,最後率領200師防衞死守緬甸同古,以血肉長城阻截日軍的瘋狂進攻,從而解救英軍。戴將軍在此役以身殉國,卻讓當時處於抗日戰爭的國民情緒,得到極大的鼓舞,亦同時矯正西方列強對中國軍隊的歧視與偏見。戴安瀾的抗日血淚史,側寫《義勇軍進行曲》,當中表達中華民族毋畏毋懼的前進精神。
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決議,在國家未有全面定制之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該曲在文革狂飆的年代,亦遭受冷遇,丟曲詞留曲樂、乃至曲詞被改寫一輪。
1978年,中共三中全會召開,改革開放大政策全面推出,中國重新走進世界。198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原裝的《義勇軍進行曲》成為正式的國歌,具有法定的地位;1997年香港回歸,1999年澳門回歸,理所當然亦成為港澳兩地法定的國歌。2004年,《國歌法》寫入憲法。
再要提出一點的是,2015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布「我最喜愛的十大抗日戰爭歌曲」網絡投票結果,《義勇軍進行曲》排名第一。確實,1931至1945年,是中國生死存亡關鍵的14年,由最深的危機走向最有希望的黎明,全賴全民的奮起,一寸山河一寸血,十萬青年十萬軍,《義勇軍進行曲》確實寫出唱出《風雲兒女》的精神,值得過去、今天乃至將來的中華兒女共同唱頌。該曲喚醒中國人並不醜陋,而無數為國犧牲的國魂,必然高喊來生要再作中國人!
教界宜以身作則尊重
但看這幾年的香港特區,在國際足球賽事的球場上,兩陣對壘之先,必奏出代表兩隊之國歌,這是國際禮儀,這是對自己及別人國家的尊重,卻有部分「球迷」野蠻及肆意地以噓聲、以粗口手勢對待《義勇軍進行曲》,毫無人情亦毫無道理。
在大學莊重的畢業禮上、在立法會議事堂上,有用交叉手勢、有用難以入耳、極盡刻薄的形容詞,要極醜化國歌而後快;更有九龍區的一間中學,教師聯同學生會舉辦各國國歌唱作比賽,演出日本《君之代》國歌的同學是一本正經,唱作俱佳,但負責唱作《義勇軍進行曲》的就衣履不整,以上氣不接下氣的方式演繹中國國歌,意欲何為?
對侮辱國歌的出位行為,號稱代表香港人的部分立法會直選議員,從來不加以譴責,並且對《國歌法》的立法諸多揶揄;更甚的是連代表教育界功能組別的代表,同樣對種種侮辱國歌的行為不發一言半語,怪誕非常,這叫什麼教育界?
《國歌法》的立法,讓那肆無忌憚、毫無禮貌去中傷國歌、踐踏國家尊嚴的行為,受到最起碼的要求與制約。此一立法,亦有助學校教育的推行,有法可依。當然,讓學生心領神會國歌的可貴,當要教育工作者細心用情用理,說明國歌的來龍去脈,並帶動以身作則尊重國歌,方是最好的方法;學校如是,家庭、立法會、社會也應如是!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1月12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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