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貧富懸殊 收入相差41倍
美食車貧富懸殊 收入相差41倍

去年二月,香港正式推出十五部美食車先導計畫,當時幾乎每部車都出現排隊人龍,但光環快速消失。現在二十個月過去了,在首批的十三個營業點,至今年十月中累計收入偏低,高低相差竟達四十一倍。在商言商,如果是一般食肆,十五部美食車全部都要「執笠」了!

根據商經局的文件,美食車先導計畫自一七年二月推出至今年十月,約二十個月期間,在十五部美食車中,有兩部累計收入三百五十萬至四百五十萬元,四部錄得二百五十萬元至三百五十萬元的總收入,八部美食車總收入介乎一百五十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另有一部美食車去年十二月開業,至今年十月中累計收入僅一百萬元或以下。

若從地點來分析,在八個指定場地和四個新增場地的收入為三千二百萬元,連計在龍舟嘉年華、電競音樂節、單車節、除夕倒數等活動獲三百九十萬元收入,總收入為三千五百九十萬元。

為「死位」另覓場地

合併計算,十五部車在迪士尼樂園場地的總收入為一千九百四十萬元,佔整體收入五成四;其次是在尖沙嘴藝術廣場和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分別有三百萬元收入。八個指定場地中,起動九龍東一號場的美食車總收入最少,為四十七萬元。

有業界指出,美食車的成本約一百萬元,攤分兩年,未計折舊和保養,每年要五十萬多元,還未計場地積金、油錢、保險、水電、工資和其他經營開支,強調在商言商,如果是一般食肆,十五部美食車全部都要「執笠」了!

至於今年起新增、供美食車在指定時間營業的四個營運場地,包括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科學館、科學園及亞洲國際博覽館,美食車總入總由五點五萬元至三十七萬元至不等。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美食車在個別場地及活動的表現參差,相關因素有多方面,包括停泊位是否處於場地內顯眼的位置、場地及活動是否有足夠的訪客量、附近是否有其他食物和飲品供應及其定價、美食車所提供的食物種類及定價是否配合顧客的口味及消費能力等。

商經局講出了問題,但對於業界最關心的泊車位問題,仍未提出到實切的解決方案,建議政府研究為那些「死位」另覓場地,這死結不解,甚麼都不用說。至於業界仍不要一廂情願地追求創意,而應先作市場研究,避免騎虎難下。同時,要做好成本預算和財政控制。最後,美食車計畫雖是商業活動,但當初是由政府主催,希望協助推動香港旅遊業,所以因應業界的困境,無論是因為泊車位還是業界經營,政府都有政策責任和道德責任,去認真提供支援。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8年12月30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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