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立法會議員鄧家彪
近來,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網誌發起一場「跨世紀辯論」,指強積金從1995 年立法通過至今已二十年,承認「強積金無法處理非就業人口的退休保障,對低收入人士的保障也可能不足夠」,是「適當時間」就退休保障作出檢討和討論。
事實上,筆者認為由強積金生效起至2030 年間,長者貧窮的問題不可能透過尚未成熟的強積金得到改善。請問今天的長者、五十歲或以上的中年人,有多少個會相信強積金能為他和配偶帶來穩定無憂的退休生活?
強積金根本沒有社會財富再分配的功能,只是透過強制打工仔在職供款和投資所得回報,積累退休金。這個模式明顯只是把在職的貧富懸殊延續至退休,工人低學歷和低收入必然造成「低供款、低回報」的不幸結果。
更何況,現時非長者和非兒童人口中,約有一百多萬名家庭照顧者和殘疾者完全沒有強積金戶口;亦有大約數十萬名長散工、自僱人士也給排除在任何退休保障計劃之外。強積金注定不能解決長者貧窮問題。
筆者重溫1990年代的退休保障制度辯論,實在令人嘆息。當時,人口老化尚未變得迫切——香港錯失推行比強積金更好的退休保障制度的黃金時機。今天,擔任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的全職顧問王卓祺教授於1993年發表的文章指出:「供款性福利 (Defined Contribution)對低收入人士是不利的,但他們卻是最需要保障的社會階層。供款性福利最惡劣的情況,卻會在私營的機制上產生」;「推行私營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對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人士並不是最有效的選擇,再加上私營牟利的元素,它的缺點會更加突出」。
時間證明王教授的預言準確不虛。單是2013年,強積金支付予基金管理和受託人的行政總開支已逾80億元之巨,高成本而低效益,算是私營模式中的低效率、高成本的醜惡示範。王教授當年的政策選擇是「三方供款、全民受恵、隨收隨支、劃一基礎保障」的老年退休金。
到了今天,「老年退休金」才是香港社會要邁向更公平、更穩定和減少貧窮的制度選擇。回歸前,經濟持續起飛發展,社會迷信「明天會更好」和「多勞多得」,人人自求多福。但十多年來,香港經歷數次經濟起跌、泡沫爆破,誰人又會繼續相信市場能保障自己就業和退休呢?普遍打工仔的需要,就是在拚搏付出的同時,能獲得基 本的保障!因此,到今天就退休保障制度再一次諮詢社會,王教授當年的選擇,肯定是今天的共識。
對社會保險性質的老年退休金制度,通常有人會問兩個問題:一、為何貧窮長者不申領綜援,綜援正是保障最不能自助的人?二、為何中上階層的長者需要社會給予退休保障,資源不應是留予最有需要的人嗎?
就第一條問題,了解綜援制度的人一直知道,綜援的弊處在於嚴密的審查和強烈的標籤,社會福利署要長者的子女簽署作實不能供養父母才可申請,由此折射至「仔女 無用,老人攞綜援」、「有手有腳者唔敢去攞」等負面形象。不少機構的調查皆指出「合資格而拒絕申請綜援的人」,數字高於正在申領綜援的人。
事 實上,貧窮長者住戶如肯申領綜援,所得的援助金額稍高於政府訂定的貧窮線,但為何政府去年公布的貧窮報告明確指出香港三個長者中就有一個窮的實況?這證明 有需要而不想被標籤申領綜援的貧窮長者大有人在,綜援作為安全網的制度已失效。因此,政府最近推出的在職低收入津貼,執行部門便改為「學生資助辦事處」, 道理便是去除標籤,鼓勵合資格家庭參加脫貧。
正因為綜援具強烈的標籤作用,令窮貧長者寧願拾荒、縮食,或者只申請金額有限的長者生活津貼。 所以社會須要重新建立保障制度,讓長者有尊嚴地過退休生活。況且,繼續單純依靠政府庫房獨力承擔的綜援或公共福利金,會同樣出現財政承擔問題。根據人口推 算,即使各項福利計劃金額不變,2041 年用於長者綜援、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及長者傷殘津貼將超過600億元!所以,三方供款式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正是出路。就第二條問題而言,中上階層長者同 樣是長者,同樣失去賺取收入的能力,同樣面對可能缺乏親人支援的處境,也同樣會面對種種突發事故,要花上大筆積蓄。筆者聽到不少「老香港」經常慨嘆勞苦一 生,貢獻社會,甚至年年交稅,但退休後也無所保障。他們面對的風險和可動用的生活資金,未必勝過領取綜援多少,但是基於負面標籤作用,他們的真實需要只會 更為隱蔽。
社會殘酷的現實是,自2000 年到今天,儘管經濟起起跌跌下總體有所增長,但普遍職業失去長期保障和薪階制度是明顯的壞趨勢。已退休人士和他們下一代都是面對不穩定的職業生活和待遇, 我們可以想像,2000 年到2030 年(即今天50歲)屆時可在65歲之齡領取強積金的退休人士,強積金根本上未能發揮有意義的保障作用。
政府單純叫長者有需要時可申請綜援,無異是讓那些看似中上階層的長者面對更大的心理苦楚。在此,我們要問,為何香港社會不能讓所有長者享有一個基本退休生活保障,在平等的保障基礎上,再加上自己的機遇、能力、下一代的支援和強積金,安心和有尊嚴地享受自己的晚年。
不少人會指歐洲列國和日本面對沉重債務,是源於全民性質的老年退休金制度,但是該等國家的「退休金收入替代水平」往往超過國民收入中位數的40%,甚至高於 80%;而香港基於低稅傳統,不少民間機構,包括工聯會所建議的退休保障制度只是大概3000至4000元,即收入替代率的20至30%,差距殊異。
此外,香港失業率遠低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打工仔參與供款率高,計劃可持續性強。當我們透視未來,如香港不進行三方供款退休的計劃,人口老化嚴峻時期加上經濟周期衰退,政府庫房如何能夠獨力承擔各項長者福利的開支呢?
最終也是為數不多的納稅人的支出!
推動退休保障多年的莫泰基博士推薦諾貝爾經濟學得主佛朗哥.莫迪利亞尼(FrancoModigliani)有關養老金改革反思的建議,提倡對市民提供無風險的界定福利式老年金加自願性供款計劃,才是高效而全面的退休保障制度。
上述模式與工聯會建議綜合退休保障制度相似。一方面完善強積金,另一方面,建立隨收隨支的社會老年保險金,採用三方供款模式,透過起動政府賬目的土地基金, 再向勞資雙方各抽出1.5% 工資及開徵巨額利潤企業1% 專項退保稅。便即時向全體長者發出收入替代率25%的退休金3250元,從根本性去解決長者貧窮問題。
筆者嘗試提出方案,拋磗引玉,引發辯論,深信香港現時正是實行更全面的退休保障制度的最後時機。儘管強積金缺點突出,但它既是一面檢討的鏡子,也是一個實行全民退休保障的基礎。筆者期待改革,但如果政府決策者抱殘守缺,堅持「強積金加綜援」就是最穩妥的方法,是繼續無視長者貧窮問題的做法,這樣下去則愧對香港長者。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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