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盧偉國
立法會近日有議員動議一項議案,促請政府研究定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無可否認,目前本港不少基層市民的住屋環境相當惡劣,約有九萬二千個住戶是居住於俗稱「劏房」的分間樓宇單位。《二○一八年施政報告》強調,當局會積極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主導的短期措施,包括容許改裝整幢工廈,以增加過渡性住屋供應。一些社會人士期待特區政府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經驗,適當規管分間樓宇單位,以確保劏房住戶有一個較為安全和舒適的居住環境。
規管租金恐業主封盤
不過,社會各界在探討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可行方案時,應充分考慮本港的實際情況及相關方案可能衍生的影響,避免「病急亂投醫」,例如,部分議員提議「立法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租金」,並非務實的解決辦法,而且容易扭曲自由市場運作。若規管下的分間樓宇單位租金過分偏離市值租金,業主更有可能寧願封盤拒絕放租,導致租盤單位供應進一步減少,恐怕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無論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方案如何詳細,充其量都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本港房屋供應短缺的核心問題是由於嚴重缺乏可用於建屋的土地。本人早前向行政長官提交關於《施政報告》的建議,就促請特區政府以更大的勇氣和承擔,多管齊下制定及落實短、中、長期的土地儲備規劃,包括積極推動在維港以外的合適選址填海,加快開發岩洞和地下空間,在特定條件下增加地積比率,更改土地用途,加快收地與重建,推進各項新發展區和新市鎮擴展計畫等。
申撥款 非建制多留難
《施政報告》如今公布「明日大嶼願景」,計畫盡快展開研究在交椅洲和喜靈洲附近分階段填海,建造合共約一千七百公頃的人工島,用作興建二十六至四十萬個住宅單位,其中七成為公營房屋。經民聯認為,特區政府展示了加大力度開拓土地的決心,值得歡迎和肯定。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立法會部分非建制派議員平日往往表現得「為民請命」,質疑政府為甚麼不設法加快房屋供應,以縮短公屋輪候期,但另一方面對於政府積極開發土地、拓展新發展區的各種舉措不但不全力支持,還在相關撥款申請上諸多留難,甚至以種種拉布手法盡量拖延。他們更利用危言聳聽的措辭,將「明日大嶼願景」妖魔化,口口聲聲說甚麼「耗資可達一萬億元」、「有可能掏空庫房」、「破壞生態環境」等等,甚至要當局「承諾在善用本港所有土地資源前,不再考慮填海建造人工島的方案」,總之務必打倒「明日大嶼」計畫。
我希望他們可向社會大眾解釋一下:他們口惠而實不至,不讓政府拓展足夠的土地,則本港未來房屋供應的目標如何達致呢?基層市民要實現上樓夢豈非變得遙遙無期,難道要他們長期屈居於「劏房」?十年之後、二十年之後、三十年之後又如何呢?
本人和經民聯過往曾通過不同渠道向有關當局提出一些增加房屋單位數量的可行方案,例如:政府可優先考慮放寬市區部分住宅及商業用地的地積比率,尤其是一些高樓齡公共屋邨地積比率偏低,只要當局盡快以較高的地積比重建,可以立竿見影增加公屋單位的供應。
同時,政府可以因應實際需要更加彈性處理郊野公園用地,例如只要改劃約百分之三生態價值較低的「綠化地帶」用作建屋,可望提供二十七萬個住宅單位。 如何急市民所急,切實有效地增加本港的土地和房屋供應,既需要社會各界集思廣益,也需要當局以創新思維,修訂不合時宜的「慣例」,並投放資源優化各項配套政策措施。我期望財政司司長的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在這方面能夠進一步回應社會的訴求。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8年12月11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