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病人面對器官衰竭,甚至因而死亡的時刻,若有機會透過器官移植的醫療技術來扭轉命運,對捐贈者和受贈者,都是一種感恩式的互動。對於捐贈者來說,生命雖已完結,但既是遺愛人間,更是將「部分生命」讓另一個生命得以延續,拯救的不止是人命而是家庭,讓其家人不用經歷喪親之痛。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成立10周年,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現時在名冊上已經有超過29.3萬名市民登記,較2013年增加了超過一倍。但她說,香港每天有超過2,000人等候器官移植,雖然每年平均的死亡人數超過4萬人,但其中腦幹死亡、符合器官捐贈條件的僅百多人,而當中最終只有四、五成家屬同意捐出器官。她呼籲公眾透過器官捐贈,延續他人生命,傳遞大愛。
如果能提供適當器官,讓有需要病人接受移植,除可挽救病人生命,改善他們及其照顧者的生活質素,還可騰出醫療資源給予其他病人使用,一舉多得。
其實,隨着社會觀念逐漸開放,市民對器官捐贈已愈趨接受,但由知到行,以致家人支持,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特別是不少家屬不知道親人生前是否有捐贈器官的意願,因而不敢擅作主張。建議政府針對不同年齡層和身份人士,設計不同的宣傳計劃,並要提醒和協助有意捐贈者與家人溝通。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8年11月12日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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