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流傳一段警察到娛樂場所「查牌」的片段,影片播放未幾,即聽到數把粗獷聲音,對執法者大聲喝罵。數名警察被場所人員團團包圍,侮辱家人、人身攻擊等言語像連珠炮般打在他們身上。疑似是場所的負責人,更是毫無合作的意思,一邊指自己「有份交稅養你地(警察)」、「全香港比你地(警察)搞彎(弄歪)晒」,另一邊廂,不斷挑釁警員,指有種的話,何不一警棍拷下去打他;有人對警員步步進逼,作勢動粗,引得其他警員前來拉開兩者距離,卻反被指「警察打人」。影片中執法者固然光火,但也極盡克制,要求在場人士冷靜,表明責任在於維持秩序,縱有對無理辱罵反唇相譏,卻沒有過激過火的言辭。筆者一方面欽佩在場警員,在混亂、挑釁、羞辱之前,能夠克盡己任,保持專業的態度,另一方面,卻不禁為香港的穩定、秩序、乃至法治,感到擔憂。
要維護法治 執法者必須得到尊重
猶記得日前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鄧國楨,在其榮休儀式上寄語香港的一番話。他說,香港的法治,不能單靠法官去維護。的確,要達至法治,公民質素、法律制度、有效執法等,都是社會必須存在的預設。法律學家埃利希(Ehrlich)曾指,法律有其兩面性,一面是法律脈絡中所定的法則,另一方面是社會上未必與成文法律依循的規則。執法者的其中角色,便是確保社會規則與成文法則兩者不相抵。若公權力不受尊重,法律於社會的運行便會出現巨大阻力 — 地下規則壓過法例規文,犯罪歹徒蓋於執法人員。屆時,莫說是法治,社會治安也保障不了。
事實上,自從「違法佔中」後,在媒體的渲染和偏頗報導下,警察於社會的形象受到不少打擊,紀律部隊士氣低落。歷時79日的衝擊,令警員身心俱疲,可是行動過後,迎接他們的,是無日無之的政治攻訐。部份人抱著只消「將執法者抹黑成洪水猛獸,這樣法也不用守」的心態,在社會上全盤推倒警察工作,極盡其事地將警務人員妖魔化、標籤化。當警察「與民為敵」的帽子扣上,所有挑戰警權,甚至是襲警行為,竟也成「壯義之舉」。於是,即使在是非對錯清楚區分的情況下,只要把事情政治化,黑白也能顛倒。「旺角暴動」一役便是實例,本土暴徒挾著「正義」之名,明火執杖向警察施襲,不法之輩亦混進「戰團」,對警員拳腳交加,將以往的「惡氣」發洩,也屬「民主義士」之一。萬萬想不到,以往象徵著「秩序」、「榮譽」的警察制服,如今竟成成受屈的理由。
惡徒任意凌辱警員 法治肯定淪喪
文首提及那段短片,亦著著顯示自「佔中」後警員執法上遇到的困難:當事人不合作情況屢屢發生,動輒侮辱警員,連「查牌」都無故被扯上政治,將社會問題歸咎執法者。到底我們希望活在一個怎樣的社會?是惡徒能任意凌辱警員,視違法為義舉、歹徒為英雄烈士?社會要根據地下規則運作,還是回歸理性法治,有法必依?當鄧官希望社會對法官給予支持時,筆者更期望社會能對香港警察,予以更大的信心和支持。香港的長治久安,有賴一眾警務人員的辛勞服務,在部份輿論對警員攻訐謾罵底下,他們比起任何時候,更需要大眾社會站在他們一方;這不僅是為了警員,更是為了他們所維護的價值:公義。
最後,容許筆者向全港一眾警員,致上祟高敬意。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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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HK
6年前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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