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短缺、樓價高企,不但影響民生,更會影響香港的長遠競爭力,因而令土地房屋問題,具有顯著的迫切性和實務性,必須加緊解決,避免相關的社會矛盾和經濟矛盾愈趨尖銳盤纏。
隨着施政報告發表,願景有了、可操作的計劃也有了,但要解燃眉之急,需積極推動公私營合作,提高地積比率,以便活化已「曬太陽」多年的農地,化荒廢地為安樂窩,實現政府、發展商及市民三贏。
官商發展農地 沙田成功例子
隨着農業式微,農地幾已無用武之地,大部分或是被擅自改作「棕地」,或是被迫「曬太陽」,發展商曾申請改劃土地用途,但屢因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反對,因而在過去5年內只有7宗申請獲城規會批准,涉及18公頃土地和2,800個住宅單位,發展密度明顯偏低,反映土地這項珍貴資源出現「嘥料」浪費情況。
施政報告提到,私人發展商合共擁有不少於1,000公頃新界農地。若要更早釋放、利用那些不在政府發展規劃的私人土地,可透過公平和具高透明度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在短中期滿足公私營房屋需求。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該計劃有利公眾,而稱為土地共享,是為了準確描述政府代表市民分享一些私人土地。她指私人發展商在香港開拓土地有一定難度,因為要有基建設施,需要政府在程序上配合,包括要通過城規會審批、發展綠化地或農地等,既然政府作出配合,分享發展項目的6至7成新增住宅樓面面積,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包括居屋、綠置居、港人首次置業單位,或公共屋邨等也很公道,並由此構成完整的土地共享概念。
土地共享和公私營合作,並非嶄新概念,而是早已存在並廣見成效。在香港,沙田及天水圍等新市鎮,以及個別私人參與項目的發展皆循此途。其中以沙田為例,當初就是由4間發展商聯手進行填海及建造工程,最後7成土地興建公共房屋和基建,其餘分予發展商興建大型私人屋苑,是官民商三方共贏範例。
排除民粹障礙 可信機制釋疑
近年的民粹和「仇富」氛圍,以及部分人士的鼓動,令公私營合作倏然被扣上「地產霸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帽子,有人更無的放矢質疑發展商支持的方案必然「包藏禍心」。這既非理性,又易激化社會撕裂,窒礙社會的整體發展。
本港短中期土地短缺嚴重,凡是可以大幅增加供應的方法,都應該考慮和採用,沒必要因噎廢食,更不應一刀切地在「合作」或「鬥爭」二擇其一。因此,政府應盡力回應市民住屋需求,貫徹落實執行計劃;又要提出一套獨立、透明和可信機制,釋除公眾疑慮,並且頂住陰謀論式的不合理質疑;更應帶頭行出第一步,吸引和鼓勵發展商參與,實現真正的共享共贏。
原文刊載於《香港經濟日報》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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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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