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子煙到港獨
從電子煙到港獨

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逆轉規管電子煙的建議,宣布全面禁售電子煙產品。原建議規管的方式,本來完全符合傳統公務員的理性邏輯思維。


道理簡單不過,一般的菸草產品損害健康,遠比電子煙的禍害大得多,政府不去管麻鷹,卻打壓小雞,似乎說不過去,但現實社會卻未必容得下單純的理性思路。


香港的吸煙人口約六七十萬,若全面禁煙,老煙槍暴動也有可能;用簡單的是非對錯做判斷,不切實際,也行不通。電子煙是新興潮物,正開始引誘思想仍留在伊甸園的年輕族。他們點燃的星星之火,不用多久便足以燎原,現在不一拍打掉,難道要等養成另外幾十萬老煙槍才動手?升斗市民都知道應該怎樣做。


當政者敲定政策,用理性邏輯判定是非,衡量利弊,當然不可或缺。只不過,理據兼顧社會現實,才有支撐站得住腳,成為有效的施政依皈。


前陣子,外國記者會邀請民族黨陳浩天討論港獨,其後政府拒絕讓《金融時報》駐港編輯兼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延期留港,思路同出一轍。


事件未過去,反對派大鑼大鼓上街,指政府秋後算賬。他們立論只有一個,若馬凱犯法便抓他去坐牢,若他沒犯法,用其他手段處罰他,便是打壓新聞自由。


目前似乎真的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任何人搞港獨論壇,所以馬凱在工作簽證未到期前仍自由自在地在港工作和生活,政府亦沒奈他何。只不過,香港特區是國家的特區,有人搞活動鼓吹將香港分裂出去,特區政府不可能「堅離地」,一句「他沒犯法」便了事。


運用法例賦予的行政權力,不讓馬凱留港是符合現實情況的適當做法,與新聞自由扯不上關係。搞港獨論壇根本就不是新聞採訪的工作,新聞自由也不是比天高。


姑且看看有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美國怎樣對待新聞自由。2005年《紐約時報》有記者報道中情局特工身份,因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被法庭判入獄18個月;波斯灣戰爭期間,美國國防部嚴格管制戰地新聞採訪,禁止自由行動,禁止報道未宣布的軍事部署和傷亡人數等,國內也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抗議行動。國家安全面前,沒有妥協的餘地,大家都懂。


若特區政府真的可以只拿着合法與不合法的原則去經營,那麼一切便都好辦。違例停泊車輛通通抄牌罰款,便沒了阻塞交通問題;新界村屋僭建,見一間拆一間,問題馬上解決;面對宣揚港獨的活動,抱着不犯法便毋須理會的態度,不斷告訴自己特區沒有港獨活動,更上上大吉,天下太平,關門放假可也。


電子煙危害國民,港獨危害國家,政府依法從切合現實狀況的角度處理,大多數人不會埋怨。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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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文匯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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