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傳媒揭發,某傳媒集團老闆兩年內向泛民議員及社團捐款4000 萬,事件經廣泛報道後,引起社會嘩然,有傳媒形容事件是「黑金政治」、「獻金醜聞」等。
今次事件中,捐款者的身份、捐款金額等固然仍有不少疑團。相關議員兩年來一直保持「沉默」,從未透露、申報收取相關捐款,直至有傳媒揭發事件,擾攘多日,才一個一個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同時,事件中亦有「羅生門」,捐款者稱曾捐款予兩名現任立法會議員作選舉用途,但兩人均聲稱「冇收過」。最令人費解的是,一筆又一筆捐款,為何要通過迂迴曲折的步驟,才到達收款人手上。
根據傳媒報道,款項從捐款人到最終收款者,足足有「五重關」:首先是捐款人黎智英,之後黎把錢存入其集團高層Mark Simon的戶口,包括買本票的開支,然後購買寫有某位涉事泛民議員名字的本票,之後Mark Simon把本票轉交相關議員(或存入上述泛民議員的戶口),再由相關議員轉交黨或社團。
捐款、接受捐款,在不少政黨團體、慈善機構中都是常見之事,不過無論是本票、支票還是現金,多數採取直接捐款至相關機構的戶口,既方便、又快捷,何須走過這樣的迂迴路呢?
最近,筆者籌辦的一個眼科中心早前舉辦開幕誌慶,當時有不少朋友主動說要送賀禮,為免造成誤會,在開幕請柬上已經清楚列明「敬辭花籃,如蒙惠賜,請捐款至睛彩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如此安排,一為環保,減少花籃的浪費,二則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所有捐款必須以公司為收款人。
事實上,由於睛彩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成立只有約一個月,6月28日開幕當天還未開設銀行賬戶,直至日前終於獲得銀行通知已開設賬戶,才把當時收到的款項,包括近四十張支票及所有現金,全數存入公司賬戶,期間並無在任何賬戶「暫存」、「代收」的理由。
一名普通醫生,尚且明白公款必須歸公,一刻都不能停留在自己戶口的道理,但在政壇多年的資深政客,卻犯了這樣的疏忽;更甚的是,這不是一筆兩筆普通的捐款,而是合共數千萬元、經過五個複雜步驟才拿到手的捐款。
香港商業活動頻繁,能屹立於國際金融中心之列,有賴穩健、廉潔的制度。雖然偶有涉及侵吞公款、「落格」私袋的案子,但這些個案一旦揭發,落案檢控、法庭審理,嫌疑人即使有苦衷、內情或辯解,都只能在庭上向法官陳述,由法庭作出裁決。
市民、社會所相信的,也正正是這一套公平、公正、公開的制度。
今次涉及事件的政界人士中,不乏平時高呼爭取民主、爭取公平公正政治制度的資深政界人士,他們理應以身作則,做好健全民主制度應有的典範,但觀乎他們面對捐款風波,卻吞吞吐吐、遮遮掩掩、閃閃縮縮,如此表現如何說服社會認同他們的一套理念?
身為立法會議員,定當光明磊落、清清楚楚,公款歸公、私款申報,一切均在陽光下進行,否則,一筆又一筆迂迴曲折的捐款,猶如走上歪路,不但令政治人物失去公信力,也對香港的政治生態環境產生極壞的影響。
原文轉載自《信報》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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