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陳克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政府於星期一做出明智的決定,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定性其為非法社團。今次決定可以用十二個字來形容:依法辦事、程序公義、寬宏大量。先說依法辦事。《社團條例》賦予保安局局長權力,可以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社團運作。過去幾年,「香港民族黨」有組織、有行為、有資金去推動「港獨」,包括參選立法會、利用大眾傳媒宣傳、滲透學校向學生進行「洗腦」、聯繫境外組織和勢力,更於早前到外國記者會大言不慚地發表「港獨」演說。最恐怖的是該黨聲稱只要達到「港獨」的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包括使用暴力。
聲稱為求「港獨」可不擇手段
雖然目前為止該黨未有做出暴力行為,但除此之外,所有之前表明會採用的手段都用過了。該黨是有計畫一步一步實現其目標,不是「隨口噏」的開玩笑。他們是希望別人認真看待他們的主張,甚至希望別人追隨他們。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不可能容忍這類企圖破壞公眾秩序和社會安寧的組織。該黨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被禁是咎由自取。
其次是程序公義。保安局按既定程序給予機會,讓「香港民族黨」就政府所掌握的「港獨」證據去進行申述,該黨可以藉此解釋為何他們的言行沒有違反《社團條例》。不過,該黨遲遲沒有按照二十一天的限期去提出申述,並三次申請延期。其實政府證據確鑿,該黨根本難以辯駁,於是使出「拖」字訣。最後是寬宏大量。三次申請延期,政府全都批准了,過程中表現出極大的耐性。
禁運作 真正捍衞一國兩制
「香港民族黨」公然鼓吹港獨,危害國家安全。對此,他們是跳到黃河洗不清。當然,每次談到這個話題,都會有人質疑會不會損害言論自由?一個簡單的回答就是這個問題與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無關。比如說,即使在西方國家,假如有人公開宣揚恐怖主義,要不擇手段去實現他們心目中的「理念」,即使只是在互聯網上散播煽動性的信息,沒有做出實質的行為,一樣有可能違法。這種情況與「香港民族黨」何異之有?奇怪的是,有反對派政客居然公開要求當局「收回成命」,並聲稱要維護「一國兩制」。
其實,「一國兩制」的基礎就是絕不允許借「兩制」來挑戰「一國」,「香港民族黨」的言論和行為正好觸犯了這一點。因此,禁止該黨運作才是真正捍衞「一國兩制」。反對派政客顛倒是非,實在居心叵測。為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禁止同類型社團的運作實有必要的。反對派政客不應繼續蠱惑港人了,唯有共同擁護基本法、真心尊重「一國兩制」,香港才會有美好的明天。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8年9月26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