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看到這情景:一小孩蹲在飲水機旁邊,拿了多個三角紙杯,倒轉放在地上砌出一幅群「山」圖。孩子的媽看見,誇兒子有創意,過路人苦口婆心說:「這位阿媽,你這樣教,害死兒子呀……」
明眼人都聽得出,過路人不是說這媽媽要把兒子置諸死地,這「害死」,有痛心疾首之意,跟奪命式的「害死」是兩碼子事,這也是中國語文博大精深處。
所以,當人大代表吳秋北就終審法院「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案」裁定十三被告上訴得直,當庭釋放時,在臉書寫下感慨,大家就明白,吳秋北的心態,就如那位過路人……
「十三違法達罪青年,本應遂其願,讓服(伏)法,但坐了監,卻不甘,上訴到終院。終院法官竟做老好人又遂其不甘,予釋放,縱其罪。這豈是愛護青年!實在是害死青年!這幫罪犯定然不悔過,為社會埋下定時炸彈,其違法免受懲罰更是混淆是非,將毒害一代青年。法官老爺已成青年殺手,社會罪人!人們應想想法治是怎樣墮落的!」
以上是吳秋北在個人臉書的原文,文雅、沒粗言、沒煽動暴力、非不敬也沒挑機,在法治社會,這叫言論自由。
然而媒體有心挑事,斷章取義抽幾個字去找特首回應,林鄭的反應是前所未有的嚴厲。我不想曲解別人意思,又原文照錄:「他(吳秋北)不滿意法庭裁決,從而詆毀法官,蔑視司法制度,甚至人身攻擊法官,都是不能接受的,這對於香港司法制度及司法精神是一大損害。」
為了護「法」,法官個「法」,林鄭罵吳秋北罵得比港獨還兇狠。
吳秋北沒登報罵法官、沒開記招踩法治,只在臉書留幾句言,特首竟公開訓斥,言重到說他毀壞司法制度,言論自由,原來是反對派專享,他們罵誰罵甚麼都可以,建制派就講多句都是罪,心寒啊!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8年9月13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