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怪受害者」是一種將罪責歸咎於受害者的謬論,常見於性侵案件中,例如指受害者的行為、衣著,甚至談吐「引人遐想」、惹人犯罪,明示暗示受害人「自己攞嚟」,從而轉移案件的重點及施害者的責任。在國際社會正極力抵制此等歪理時,「責怪受害者」的言論悄悄地被帶到「港獨」議題上,指的正是口說不支持「港獨」、實則將「港獨」的責任推到譴責、批評「港獨」者身上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
李柱銘今日在《蘋果日報》撰文,指「港獨」意識是中央或香港官員刻意製造出來的議題,旨在「奪回」《基本法》中給予港人的權利,又指政府的表態及部分人士的譴責「吹捧」了「港獨」。這種說法,明顯忽視了中央及港府在應對「港獨」上的根本方針:堅守《基本法》,二則有淡化「港獨份子」在鼓吹及煽動分裂,以求政治利益的責任。若該等輿論亦支持「一國兩制」,維護《基本法》時,則更應對「港獨」聲音加以抵制,而非作「責怪受害人」的論述,抹煞中央及港府防微杜漸的努力,更絕非以陰謀論解讀兩者杜絕「港獨」的決心。
反對派妖魔化中央 卻不知中央堅守法治原則
回到四年前,一直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等概念作幌的「佔中」行動,在部分媒體的鼓吹及發起人的密謀籌備下,由「理論」變為實踐的大規模違法示威。「佔中」一役令港人注意到,反對派政客將不惜破壞本港法治及安穩,以謀政治籌碼,部分選民因而走向支持激進及「獨派」;中央及港府亦了解到,面對萌芽中的「違法」倡議,須及早表態抵制。反對派於「佔中」後進據失退,為不得失激進選民,不單拒絕正面表態反「港獨」,只敢間接或隱晦地指「不支持」外,更妖魔化中央及港府在力保社會難得安穩的舉措。
然而,中央及港府的行動一直緊扣《基本法》原則,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來港時重申,須以「不變形、不走樣」的方針落實《基本法》。即使到近期「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中央亦重申香港「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要在國策中實現「錯位發展」,展示出《基本法》的獨特性一直是中央高度關注的部分,亦是國家的戰略要點之一。既然如此,反對派指中央欲「取去」《基本法》中允諾港人的權利,這結論到底從何而來?中央以香港獨特的制度作為「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的對外接口時,又如何稱中央目的時要否定《基本法》呢?
面對違法倡議 不能姑息
究其實,李柱銘指中央及政府「吹捧」「港獨」、將學生被迫挑戰在開學禮「播獨」云云,只是一種「責怪受害者」的論調;推動「港獨」的一直是以「違法達義」、以分裂國家為旗的「獨派」。製造紛亂,亦是「獨派」正推行、所謂「提供『港獨』可行條件」的策略:尖銳矛盾、散播無力及不安感,營造出港府管治失當的假象。真正令香港前景蒙上陰影的,正是危害法治、破壞穩定的分離主義;李柱銘與其指大學生被「逼上梁山」,倒不如說,違法暴力的倡議者已經「明火執杖」,中央及港府若不「嚴顏厲色」表態,香港的安定繁榮堪虞。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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