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植樹先要懂護樹
廣植樹先要懂護樹
在綠化保育大潮下,即使人無立錐之地也要在「石屎森林」廣植樹木。2016至2017年度,政府在市區栽種了2.7萬棵樹木(不計灌木及時花),過往5年更累植23萬棵;但樹木並非城市綠化的點綴裝飾,本身也有生老病死,一旦「出事」便會折斷傷及途人,過去10年已奪5命。
隨着「樹癡」日多,樹木變得只管種不管理,而無論背後有甚麼因由,只要是移樹、斬樹,還是修剪枝葉,都一律招來反對批評;單是2012至2017年度,政府便接獲8.9萬宗有關樹木管理的查詢和投訴,已達動輒得咎的程度。強扭之瓜不甜,香港真的具備建設「城市森林」的條件?
第一,香港是一個高密度的城市,絕大多數樹木都只種植在狹小的樹穴中,更要與錯綜複雜的地下管道爭奪地下空間,往往是上闊下窄、容易倒塌;因而在決定種植一棵小樹苗之前,必先確定將對的樹,種在對的地方。
第二,負責栽種和維護樹木的應是園藝師還是「花王」? 是「樹醫生」還是「樹殺手」?大家可因不同視角而有不同想法,但樹木是為綠化、美化、生態而栽植,就必須發揮這方面的功能。政府有責任確保樹木不會與人爭地和樹病橫生。
第三,在「保樹」和「保人」之間,政府必須果敢行事,先由相關部門確認轄下樹木的安全,並且記錄存檔,再而按序定出應留應斬的決定。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08月27日
原圖:大公網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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