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陳建強/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繼取消就業證後,國家宣佈下月1日起,為到內地生活和工作的港澳台居民發放居住證,為他們提供生活便捷化和行政便捷化邁出指標性的一步,相信隨着其他便利措施陸續出台,他們將可獲享國民待遇,分享更多國家發展紅利,強化歸屬感,落實和提升國民認同、國家認同和區域共融。
香港回歸祖國21年,但不少在內地生活的港人,無論在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方面,都未能享受與內地居民一樣的待遇。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視察香港時指出,中央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為香港同胞到內地發展提供更多機會。
新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提供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小至網上購買火車票、自助取票,買醫療保險,大到就業、社保、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針對性地解決了港澳台人士在內地長期工作生活時,可能遇上的適應困難和不便,初步實現與內地居民無差別待遇,突破過往因區隔管理而形成所謂「港商圈」和「台商圈」的身份樊籬,融入全國生活圈,推動融合發展,並且大大增強他們回內地參與國家發展的吸引力和推動力。
在政治層面,新居住證採取「略設門檻」(例如居住滿半年或有正當就學就業等條件)及「自願領取」的原則,也展現港澳台政策的細緻性和靈活性,尊重個人各自的選擇、尊重每個人對領取這一證件背後所體現的認同意義和融合深度的判斷。
至於更深層次的意義,就是透過「18碼」的居住證,體現「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獲得法律上正式的中國人身份,對國家的歸屬感有切實的認同和依歸,再而由經濟認同、文化認同,推進到制度認同、社會認同和國家觀念。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