踰越社會底線政府會挺身而出
踰越社會底線政府會挺身而出
之前因為警方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發出命令,以「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而又再引發起新的一輪「港獨」議題爭拗,及後外國記者會又因為邀請陳浩天出席演講會而令事件再度熱議。但議來議去,支持所謂民族黨和陳浩天的論據,也不過是「言論自由」。就算再講一百次、一千次,支持又或者表面上不敢支持而實際支持的人士,都只會像夢囈一般,不斷重複「言論自由」這4個字。一些再離譜的,就順手借「學術自由」一用,把支持「港獨」當成學術討論。 宣揚港獨主張無關言論自由 利用這些簡單藉口如「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人士,是從來不去面對和回應一些最基本的事實和原則,那就是「港獨」是什麼一回事。 首先,「港獨」是一個政治主張,並無關於一些深奧的知識。根據中國《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國際上的共識,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一清二楚、毫不含糊。所以在知識的層面,根本沒有任何討論的餘地。「港獨」分子,他們也深知這個簡單的事實,而他們仍然支持「香港獨立」,就完完全全是一個主張。他們就是相信香港應該從中國「獨立」出去!如果這是他們的個人政治主張,而不是在法律和知識上的爭論或釐清,那就完全不是討論,而只是宣揚!他們利用任何一切的場合和機會,去宣揚他們支持「香港獨立」的主張! 而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北京中央政府都不會容許香港「獨立」。換言之, 「香港獨立」並不是一個合理合法的選項。任憑你講一千萬次,都不會改變中央政府不接受香港「獨立」的態度。 所以事情發展下去,就只餘武力革命一途。以武力革命的方式去達至香港「獨立」,北京中央政府會以什麼手段應付?成功的機會為何?大家就以自己的普通常識去回應吧。 至於「言論自由」有沒有底線,以及應該受到什麼限制,其實也是一個很簡單的事實。一切言論,其實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受限於法律。一些罪行,例如誹謗、恐嚇、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都是針對不恰當的言論表達。就算不在這些受法律禁止的言論表達範圍之內,在社會上的道德層面,言論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約,一旦踰越,都會受到社會主流群體的譴責和施壓。 在若干年前,有電台主持可能出於一時戲言,提出一項「最想非禮女藝人」的選舉。此語一出,社會輿論嘩然,當事人也立刻警覺言論過了火而馬上道歉。無論當事人、當事人工作的機構,以至各界的政客學者,都沒有任何人以「言論自由」去為這種言論辯護。 在2016年初,法國諧星狄爾多尼和他的子女一起訪港,在香港國際機場被香港入境處拘留7 個小時,之後被通知拒絕入境,遣返法國。 在網上可以看到許多狄爾多尼的資料,他因發表反猶太言論以及同情恐怖活動的言論而多次被定罪。用香港反對派的慣用語言,就是「以言入罪」。狄爾多尼除了被「以言入罪」之外,法國多個城市的市長曾聯手禁止他的表演。法國政府指他的反猶太嘲弄表演,冒犯了大屠殺受害者的記憶,且威脅到公共秩序,而法國總統也表示對狄爾多尼禁演的決定表示支持。至於令到狄爾多尼禁足香港,根據當時《南華早報》報道,是因為法國領事館和以色列領事館對狄爾多尼的計劃表演作出投訴,並對狄爾多尼到訪香港表示關注,指狄爾多尼的表演可能會擾亂公共秩序。而最終狄爾多尼要表演的The Peace亦不了了之。 對於狄爾多尼被拒入境,亦無緣參與表演,香港的自由民主鬥士固然沒有吭聲,重點也不在於他們有沒有吭聲,而是面對一些非常基本的道德原則,社會都有它的底線;而利益攸關的政府機構更會挺身而出,去堅持這些原則,就像法國政府和以色列政府的作為一模一樣。國家近年的發展雖然迅速,但對於歷史上苦難的日子,其實並不遙遠,中國抗戰勝利也不過是在70多年之前,免於國際社會壓迫也是近40 年左右的事情。百年屈辱,稍為了解中國近代史的人們都會痛心疾首。而中國人為了獨立自主,為了免於淪為若有若無的殖民附庸,犧牲了上千萬人的生命!支持香港「獨立」,就是實實在在的叛國行為。叛國,相信怎樣比,也不會比「非禮女藝人」和反猶太言論為輕。 叛國行為騙不了人 對支持「港獨」的行為,北京中央政府不會袖手旁觀。到了違法的層次,特區政府必定訴諸法律。就算不是明顯違法,但對於宣揚「港獨」行為,明裏示好、暗通款曲的人士和機構,都要清楚他們是所為何事、所作何事,冠上哪一個名堂,找出哪一個藉口,騙得了自己,騙不了人。叛國行為,不是用嘴皮官司可以打發過去。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8年8月8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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