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單一制
關鍵詞:單一制

行政長官日前向人大常委提交政改報告書,正式開始政改五步曲,再加上六月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政改之爭正式進入深水區。

筆者認為,政改之爭其中之一的關鍵是如何理解中央和香港的關係,在白皮書中提及「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部份港人很不理解,不認同甚至反感,覺得這是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這種感受是可以理解,畢竟香港人為口奔馳,艱澀枯燥的基本法又有多少人認真看過?再加上政府過去宣傳不足,令不少港人誤以為除了國防外交外,中央其他事也別管香港好了。這種理解落差,是造成今天政制爭拗的原因之一。

要了解中央和香港的關係,先要明白中國的政體的一個關鍵詞:單一制。

單一制(unitary governmnet)是一種國家組成形態,將國家劃分成各個地方行政區,國家主權先於各個行政區劃分存在,地方行政區不是一個政治實體,不具有任何主權特徵。國家及主權是一個統一整體,基於管理需要,才把領土劃分成若干行政區域,並據以建立起地方政府。與複合制(聯邦制)最大的分別在於,地方的權力來源於中央授權,地方的自主或自治權由國家通過憲法授予的,因此沒有所謂的剩餘權力,各地方政府亦沒有單方面獨宣佈獨立的權利。

中國是160多個單一制的國家的其中之一,在憲政理論中,主權和管治權是統一的,所有地方政府權力都是中央下放的,不論是省、直轄市還是特別行政區,而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中央下放的權力比省、直轄市更多。香港可保持資本主義制度、有獨立的貨幣、立法和司法體系等。但與此同時,必須明白中央對香港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亦有人會問,全面管治權是否等於甚麼事中央也可插手一把?這當然也不是,既然已根據基本法明文授權了,在自治範圍內,中央不會管,也不應該管,亦不可能管得那麼細。但在一些關鍵的問題,如政制發展,中央在憲制上有最終的決定權。

民生問題就是政治問題,反之亦然,要讓大多數港人理解和認同國家主權和治權,關鍵還是要改善民生,特是要緩解貧富懸殊造成階級矛盾和社會不公,這些都是香港自治範圍下的事,都要靠香港人的智慧和努力,中央想幫也幫不了多少。最後,要政改成功繫於港人能從法理和現實中理解中央和香港關係,否則,普選目標不過是鏡花水月罷了。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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