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照妖鏡
「港獨」照妖鏡
前年3月成立的「香港民族黨」,號稱是首個明確主張「港獨」的香港政團,除了以推動香港「獨立建國」為綱領,更以行動散播港獨。據報道,「民族黨」過去作出連串挑戰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行動,包括在港發動「港獨」集會、在校門向學生派發分離主義宣傳單張,更聯同「台獨」、「疆獨」、「藏獨」等試圖分裂國家的組織成立聯合陣線……有關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一國兩制、影響香港的整體利益和港人現有的生活方式。
宣傳「港獨」牴觸憲法
前天,保安局局長接獲社團註冊主任的建議,考慮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民族黨」的運作。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基本法》第一條已說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不可以搞「港獨」,而香港法律有相關條文,就可用作規管:「《基本法》本身不會直接在香港引起刑事訴訟。現在我們現有的法律中,《社團條例》8(1)(a)條有這樣的限制,令社團不能繼續運作。」
筆者認為,有關要求是合法、合情、合理;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不單是國家憲法、《基本法》的規定,更是所有中國人應當履行的責任。宣揚「港獨」,就是要將香港從中國人民共和國分離,牴觸憲法和《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更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及煽動罪。
反對派抹黑中央
筆者認為,香港民族黨的各種行為,已經不是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的許可範圍,當局有充分的理由,按照《社團條例》的規定,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體現維護國家安全及遏止港獨的決心。同時,筆者要求特區政府繼續密切注視香港民族黨及其他港獨勢力的任何行動,若出現違法情況必須嚴肅跟進。
最叫筆者憤怒是不少反對派表明不支持「港獨」,又說要與「民族黨」劃清界線,卻又以「政治打壓」來形容這個合法、符合民意的安排,藉此站在道德高地,抹黑中央來轉移視線,以搏取最大的政治利益,請讀者看清楚這些反對派的真面目!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7月19日
原圖:大公報及文匯報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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