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事件 泛民雙重標準
捐款事件 泛民雙重標準

近日政圈最juicy的話題,莫過於黎智英秘密捐鉅款予泛民議員。收取政治獻金,全球皆然,重點在於:不申報。不申報而又在立法會內為捐款者旗下傳媒說話,力證該傳媒被打壓,這便涉嫌利益衝突,隨時踩中公職人員行為不檢;而議員代其所屬政治團體收取鉅款以便避稅或逃稅,隨時又涉及觸犯稅例。倘若今次是建制派議員秘密收取某位傳媒大亨鉅款;你猜泛民議員會如何回應?相信一定祭出《權力及特權法》調查。

收捐款為何不如實申報

泛民一向自詡站在道德高地,今次秘密收取鉅款,道德光環蕩然無存,泛民議員卻鴉雀無聲。劉慧卿議員經常說要「用同一把尺去量度自己和對方」,今次事件她也說過類似的話;但卻又拋出一句說這是打壓。問題是:一眾泛民議員若沒有秘密收過黎的鉅款,又或者收到後按例申報,又怎會有今日的局面?到了傳媒追問,卿姐又說要等立法會秘書處意見才決定是否跟進?敢問卿姐,倘若今次秘密收款的是建制派議員,妳會這樣拖拉處理嗎?

不說黎老闆礙新聞自由

另一個事例便是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早在一九九七年便主動放棄中國國籍,成為徹頭徹尾的澳洲人,卻又主導香港政改,但泛民卻視若無睹。你說鄭的位置不重要?鄭的組織至少包涵了二十多位泛民議員,即掌握了政改方案能否通過的關鍵少數。梁振英雖然貴為特首,但他手下沒有任何組織可以令他緊箍立法會內的票。今年二月底雙辣招險些在立法會內通不過便是一例。若論對政改方案能否通過的影響力,鄭相對梁,有過之而無不及,但鄭卻是徹頭徹尾的澳洲人。回想當年副局長事件,因為有人涉及外國國籍,便飽受批評。注意這只是副局長,其影響力絕對不可能箍實二十多張立法會票,《基本法》也沒有國籍要求。副局長有外國籍引起風波,反而可主導政改生死的召集人卻堂而皇之是澳洲人。泛民的道德光環,同一把尺,放哪裏去了?

最後是黎老闆經常代表旗下傳媒出來指點江山,這是否干預編採自由呢?難道在黎老闆一錘定音後,他旗下的刊物會公開和老闆唱反調?就以本周二(七月二十二日)爆出黎老闆秘密捐款為例,至少六張報紙以此為頭版,但當天蘋果卻對這件事隻字不提。

這又代表了甚麼?前段時間《明報》連換個老總都引起編採人員噪動,泛民聲討。倘若《明報》大老闆張曉卿仿效黎老闆經常站出來,越俎代庖,代《明報》編採同寅評論時政,泛民會如何評論?肯定又會說干犯新聞自由。

為甚麼黎老闆代其編採人員評論這,評論那,泛民議員又不會一字排開,說黎老闆影響新聞自由呢?今天我們知道黎原來是泛民議員的秘密金主,這又難怪他們不會大張撻伐。

泛民一向站在道德高地,但由在聆聽《財政預算案》時在議事廳看艷照,到今日秘密收取鉅款,市民眼睛是雪亮的。與其久站道德高地,高唱一些你自己也不遵守的原則,不如重回社會,腳踏實地,為香港,為國家做點實事。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4年7月25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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