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幹的好事
誰幹的好事
香港盡多無聊人。最近發生連串針對九巴的事件,有割爛巴士座椅,有放置利針傷人,雖然造成的傷害不大,也引起議論紛紛。在電台新聞報道中,有人怪罪九巴車長,說他們沒盡力巡查車輛,任令惡作劇發生;當然亦有人認為車長工作繁重,不大可能兼顧全面。奇怪的是,沒太多人譴責插針害人的狂徒;又或許說了,記者認為不重要删去。
相類情況早有,遇有巴士司機意外傷人,記者關心的,永遠是政府的道路設計有沒有問題、公司有沒有給車長充足的休息和訓練、上次驗車隔了多久等等,車長一下子成了受害人。這些問題當然合理,但人為疏忽又怎能不提。
縱容更是罪過
在任何社會,建制都處在領導地位,掌控主導社會活動的權力,有適當的制約是必須的。以美國為例,總統權力至大,一紙行政命令可以拆散10萬計家庭,但法庭亦可以推翻他的命令,倚仗的不是法官的權威,而是法律的制約。
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機制,制約建制的權力來自法律,所以中央領導人一再勉勵行政長官,都用上「依法施政」的字眼。
市民當然亦可以依法監督、甚至挑戰建制和權力架構,所以質詢政府有沒有做好道路設計、有沒有全力緝拿插針兇徒、巴士公司有沒有保障乘客安全的措施、車長輪值制度有沒有缺失,必須弄個明白。
不過,若只懂撿便宜的做,一古腦兒把所有罪責推到建制處,卻放過涉事的正點兒,問題根本不會解決,縱容更是罪過。
有人借小販問題搞起動亂,聚眾毆打警員,卻自辯因不滿政府缺乏小販政策而起義。事實固然證明動亂是有計劃的預謀,小販擺賣問題只是藥引;即使退一萬步看,政府政策有所缺失,磚頭是誰掟出去的,依然是不爭的事實。
議員搶了別人手機,偷看別人私隱,不能諉過事主幫政府「箍票」便可以蒙混過關。固然看不到政府「箍票」有什麼問題,若肇事者真的不滿政府做法,有不止一條途徑申訴,可提出質詢,也可把問題帶上法庭,但「箍票」與搶手機依然是兩碼子事。
回歸20年,先後經歷4位特首管治,攪局者沒停止過抹黑政府,營造政府顢頇無能、事事不濟的假象。實際是,香港雖然歷盡幾番波劫,但風采依然,自由開放、經濟增長4%、金融業務鞏固、龐大基建一一落成、法治無損。
粵語長片有一金句流行至今:「都係社會嘅錯。」不少犯錯者借用、甚或引申為「都係政府嘅錯」,多說兩遍,便可以揚長而去,繼續逍遙自在。政府要捱罵,似乎已是天經地義,但罵固然要有理有節,若真要解決問題,別忘了問:誰幹的?
原文轉載自《信報》2018年7月6日
原圖:港人講地及大公報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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