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對小小的「孖葉」,你可以叫我手扣、手銬或者手鐐,但我最喜歡還是廣東人給我「孖葉」這名字,因為夠詩意,如果我這塊葉秋天會變紅夏天會轉綠,就更浪漫了。
追求美感,皆因為我的工作充滿厭惡性,我鎖過劫匪、鎖過強姦犯、鎖過毒犯……與我同在的,都不是什麼好人。這天,我更不幸,「塔」上了一對賣國的手。
這對手小小年紀,卻罪孽纍纍,它爬過政府前地佔領金鐘、攀過灣仔金紫荊佔領銅像……這雙手更握過齷齪的金主、推過執法者的鐵馬、甚至遠赴西方,拿著咪高峰誣蔑自己的國家。
這天,更誣蔑我。
去年7月1日,這對手的主人黃之鋒與一大幫人在習主席訪港並參與金紫荊廣場升旗禮時,跑到那裡叫囂示威。警察依例執法,把一干人等人帶上警車並鎖上手扣,事後黃之鋒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警方以手扣鎖他是襲擊和非法禁錮,向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索償4.5萬元。
沒想到,我這對小小的手扣,原來如此罪大惡極。
我一生隨警員安份守己值勤,以為自己只是執法者身上的逮捕工具,卻原來,在疑犯眼中,我是警察襲擊和禁錮他們的幫兇。
在今天的社會氣氛下,一個警員拔槍已被看作天塌大事,施警棍大家更有目共睹,隨時身陷囹圄,那麼,警員身上還剩什麼制服疑犯的武器?如果,拿一對手扣出來控制場面,阻止疑犯掙扎逃走,防止他自殘傷人,都是罪、都要被索償,我想問:警察們以後憑什麼維持治安?憑什麼保護市民生命財產?
世界愈來愈變得陌生了,這些年我眼看著主人身上一件一件裝備被打入冷宮,我自豪,也慶幸,因為我仍是警察身上唯一幫到手的武器。所以,我一定會為我的清白戰到底,如果,警察「落孖葉」要對疑犯賠償損失,這個城市的執法部門可正式冚旗收檔了。空有一身武功武器,卻動輒得咎,以後搵鬼做警察!
原文轉載自《HKG 報》 2018年6月12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一對「孖葉」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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