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待輿論冷靜下來才寫樹木管理——上月下旬,港大鄧志昂樓外兩棵榕樹被斬,引致申訴專員要主動調查政府各部門有否行政失當。然後本月上旬連日大雨,導致那幾天日日塌樹(包括港大在內)。這邊廂,非建制派堅決認為般咸道那兩棵古樹可再拖一陣子才斬,狠罵前線官員並百般阻撓,但萬一上星期颱風期間出事,試問誰可擔當得起?那邊廂,建制派不斷恥笑泛民「龜縮」而未有回應上周塌樹,視之為打壓手段,多於關心如何具體解決問題。
納入樓宇更新計劃
跟進了樹木管理問題10年(並因而吃了不少苦頭)的我,對目前「樹木問題政治化」的現象感到不勝唏噓:與其在斬樹當日才哭哭啼啼,或是在塌樹後嘲弄政治對手保樹不保人,我們每個人其實也可以做得更多。
樹木管理最明顯的後着,當然是制訂《樹木法》。政府這幾年的回應口徑是「對此持開放態度」,說穿了就是可做可不做:不明言反對,卻毫不着急,以至連公眾諮詢也沒打算啟動。不難想像,即使口裏說自己多愛樹也好,一旦正式立法,便牽涉業主須承擔相關成本,或要增加管理費,故假使有日作公眾諮詢,社會亦未必有共識。況且,啟動制訂《樹木法》的程序,也可能令許多怕麻煩的業主大規模斬樹,到時便得不償失。
既然錢是問題的話,政府不妨先讓一眾業主們可以較低成本去整理好自己物業範圍內的樹木:其中一法是進一步擴闊去年提出的「樓宇更新大行動2.0」項目,把樹木改善工程也包含在內;到時業主們對樹木管理的認知多了、感情也多了,縱然他日要立《樹木法》,也能降低會因此而引發斬樹潮的風險。
只靠利誘並不足夠,「樹木辦」成立近10年了,也是時候升格:除了提供專業意見和協調不同部門這兩大功能外,當考慮大幅增聘人手而作巡查工作,從而讓無相關概念的業主及早察覺問題在哪,並透過上一段提到的那類型資助項目,提升在私人土地上管理樹木的質素。
另外一步,是修例把樹木納入古蹟保育的範疇之內。現時最可悲的一件事,莫過於當發現大樹有機會影響一幢古蹟的話,樹木將極可能會立即被移除,也就是不把古樹看成是整體。但實情是在古蹟範圍內的樹往往是許多人的集體回憶,沒有理由留古蹟不留樹,有些情況甚至是樹木和古蹟自成一種獨特格局,像九龍塘瑪利諾修院學校那棵「鬼樹」,2010年被斬之後,其高樓建築也再沒有原來與南洋杉並排的特色了。
以上是政府在未立《樹木法》前可做的事,但議員們除了吵罵施壓,的確還有很多更有意義的事情可做。最基本是每星期為自己區內的樹木拍照,製作影像檔案。此外,除了吃喝玩樂,區議員亦應該響應日趨流行的步行導賞團,身體力行與居民走到區內各棵具紀念價值的老樹留影,總好過塌樹後空餘恨。
事實上,中西區區議會也相當有心,已拍板在其網站內製作「樹木專頁」,紀錄全區樹木管理情況以外,也鼓勵全民共同監察,攜手愛護樹木。
原文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18年6月12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樹木管理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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