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可以製造英雄,自然也可以炮製狗熊。《蘋果日報》近日在報上刊登廣告,明碼實價徵求各界知名人士的「爆相」、「爆片」,更把歷任特首的家人列為其中的監視目標。
用金錢買新聞素材以豐富內容,一些新聞界行之已久,結果買到的「貨物」大多跟新聞扯不上關係,更多的是挖人不堪、爆人私隱。讀者則往往抱着看表演的心態隔岸觀火,或幸災樂禍,或落井下石,只要受靶的不是自己和家人便上上大吉。
2015年,《蘋果》以100萬元巨額獎金徵求讀者提供短片或照片,壹傳媒工會已表示憂慮和反對。工會擔心巨額獎金的負面效應,會令人不擇手段製造新聞、偷拍或非法取得素材,恐引人犯罪,敗壞社會風氣,媒體誤報假新聞的風險亦大大提高。
香港的媒體業百花齊放,從前文人辦報,到今日多是商人辦報,造就不少傳媒大亨。紙媒走向電子化,各有各的立場,閱讀量數字、公司盈利等是必然考慮,但如果盲目奉行金錢至上,少了原則和氣節,那媒體已不再能夠作為輿論監督社會的公器,而僅僅是一件可以用錢去量化和買賣的商品。
高價買回來的新聞,要求的僅是一個「爆」字,毫無公眾利益的考量,只是無限延伸到無顧他人私隱和道德底線。私隱受到侵犯者,遠遠不止所謂名人和家人,販夫走卒只要有人覺得他們「樣衰」,同樣可以登上網絡頭條,名聲受到不可磨滅的傷害。讀者看過傳媒用手術炮製的「狗熊」,不見得會比以前更聰明,社會的福祉也未見得益多少。
一直以來,香港人珍惜自己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現在卻容忍把個人自由拋進污水溝。長年累月,不少人,包括寫新聞的和看新聞的,已把傳言和小道消息等同新聞,大家確認名人和他們家屬的私生活應該公布於眾目睽睽之下。我們接受了金錢至上、私隱可以買賣,竟已經變成了香港的輿論生態。我們說要誓死保護自由,可恨到頭來摧毀我們的,卻是自己長久以來對侵蝕自由的麻木。
用錢買新聞,侵害個人自由,對大眾福祉無益,更有違道德倫理,很難算得是合乎社會公義。行不義之事,不僅是傳媒本身公信力的自殘,更令社會陷入一種用金錢渲染營造的價值觀中。記者協會每年發表新聞自由年報,批評政府箝制新聞自由,以及傳媒「自律」,論點年年如是,明年的年報今年可以先印好備用,何不多花點心思,建議改善業界的操守和道德。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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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蘋果日報》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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