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大概只有香港買樓是這樣畸形,畸形現象很多,多得可以寫一本畸形實錄。
最近長實賣樓又有新猷:你睇樓就唔賣樓畀你,唔睇樓嗰啲至有得買。
咩世界?
如果不是銷售監管局嚴辭批評,大概沒多少人知道,大埔新樓盤「嵐山」的買家必須簽署「無參觀同意書」,才能買樓。
你要買樓,條件是不准睇樓,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生意,買家不得看現貨,當中弔詭,怎說我都想不通。
你買個西瓜,也會摸摸、敲敲,拿多幾個來比較。可是今日我們買物業,卻兒戲得可怕。上年我區有幢商場重建,剛執笠圍封了的舊物業,翌日已擺滿地產檔口在推銷。我帶女兒路過,推銷員送她們一人一球棉花糖,還拉她們去售樓處那邊,說多送幾包爆谷,主要當然是慫恿我這個阿媽同行。我趕忙逃竄,因為我不想為了一包爆谷丟失幾百萬積蓄。
還有一回,我在該裝修中的商場附近等小巴,人龍很長,因為車未到,幾乎每個排隊的人都成了地產經紀的游說目標:「二百萬一間舖,邊度搵?十零萬入場費,入伙轉手即賺……」
我舉起手上瓜菜說: 「我出來是買菜的,我說服唔到自己,何解買買吓餸忽然買間舖返去囉?」
我一直奇怪,為什麼賣舖賣樓要在街上拉客,有心買自然會來啦,何必要經紀日曬雨淋找街客?幾百萬的生意,可以在街上拉回來,有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呀?最近終於明白,原來沒準備的街客,才最易「落疊」。當你沒打算、沒準備,人家就可以攻其不備。
即使你做足工夫,買方也一樣有贏你的方法,譬如塞你厚厚的售樓書,然後告訴你,這是「最後一間」,有買趁手,於是,慌亂中,你簽了一大疊文件,回到家,慢慢揭開售樓書才發現,原來屋前有個墳,原來還簽了張「不睇樓確認書」,真是喊都無謂。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4年7月20日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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