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加拿大不同省份都有各自的民選政府,擁有很大的自主權,推行任何政策都只須向選民負責便可。遇到省與省之間發生利益衝突時,聯邦政府也不便干預,除非國家整體利益也受到影響。最現成的例子是:橫跨亞省及卑詩省橫山輸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擴建計劃一直受到兩省爭議,互不相讓。由於工程延誤,建材之一的鋼管在卑詩省境內堆積如山。這項工程的預計成本大約是54億加元,但如今已漲至74億,如果繼續延遲動工的話,會進一步上升。擁有擴建權的康德摩根公司(Kinder Morgan)面對重重障礙,決定在五月底前如果仍解決不了便會放棄該項工程。
聯邦政府為挽救輸油管擴建工程不至全盤落空,決定投入45億元收購該項目的權益,使之國有化,政府由監管者搖身一變成為投資者。此舉引來更多爭議。支持一方說:政府介入保證石油工業的正常運作,保障就業機會不會流失,增加石油輸出獲利的稅收;反對者說:政府介入無助於解決亞省與卑詩省的爭端,卑詩省原住民、環保團體及卑詩省政府所針對的是輸油管擴建後對環境造成的破壞,而非輸油管的擁有人或經營者。政府的介入似乎偏向於保護亞省的利益,必會引發更大的還擊,各項憲法挑戰將會接踵而來,使聯邦政府照應不暇。
原住民反對輸油管鋪設在他們擁有的土地上,這個問題或可以金錢作出合理的解決。環保團體認為輸油管存在漏油的風險,必須防止。毋庸置疑,這個假設是可信的,但比起運油火車出軌的風險仍然較低,反對者曾作出比較嗎?眾所周知,現下卑詩省是由新民主黨和綠黨聯盟執政。毋庸置疑,省長賀謹(John Horgan)為爭取綠黨的支持,必須按照合伙條件共同進退。政客為了鞏固個人的權利,哪會考慮國家的整體利益呢?
擴建輸油管只是維護石油產量及輸出的選擇之一,亞省可以考慮增加煉油廠,將原油加工提煉成為製成品,或可賺取更大利潤。與其將原油輸出給境外的石油公司,提供他們賺大錢的機會,不如留為己用。這樣做豈非可達到兩全其美的目的呢?決策諸公可曾這樣考慮過嗎?
在過往聯邦政府也曾捲入地方爭端,不過這次干預是明顯地為了維護亞省的利益及鞏固聯邦自由黨的政治權力基礎,一石二鳥。表面上自由黨是為了捍衛國家利益,其實是濫用納稅人的金錢,進行一項風險極大的商業活動。工程是否能順利進行仍是個未知數。加拿大總理及財政部長表示此項投資只是暫時性,權宜之計,他們會竭力尋求私人企業承接這項投資,政府便可脫身。試想一想,在不明朗的環境下有誰會願花巨資去做這門生意呢?
從以上分析,可知地方分權制是一個著重於個體利益的制度。當矛盾出現時,個體利益可凌駕整體利益之上。由法律裁決似乎是解決爭端的唯一途徑,看來既「文明」也「公平」,但可惜費時失事,要付出龐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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