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說】陳文敏和大律師的收入分配不均
【建言立說】陳文敏和大律師的收入分配不均

本文作者為資深公共事務顧問高思正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近日又進入大家的視線,因為特區政府聘請他作為代表律師,和TVB(無綫電視)對簿公堂。特區政府起用陳文敏打官司,引起不少建制派朋友側目,事件到底有何內情、是否有人政治敏感度不足,一如五年前長期聘用「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庭向公務員講解《基本法》一樣,還是有其他原因,外界既然無從考究,就只能暫且按下不表。


今天要談的是大律師收入的不均。香港眾多專業當中,如果說收入最高的是名醫和資深大律師,相信沒有人會否認。名醫有月球人(即月入一球,即一百萬的人),甚至星球人(每星期收入一百萬的人),而香港人雖說崇尚法治,但有幾多人負擔得起資深大律師的高昂收費?社會上經常有這樣那樣的大案,幾千萬幾千萬的律師費,幾得人驚。醫生還可以說有設備器材針藥的開支,但大律師就是一支筆幾張紙,成本極低、「利潤」極高。


雖然在一般人印象中大律師收入極佳,但原來不同大律師之間收入亦非常懸殊。一般人對大律師另一個印象,就是大律師講求公平公正公義,不過,在收入不均這個問題上,卻沒有人發聲,因此也沒有人注意。


好了,終於有一位資深大律師抱打不平了,這是在大律師公會選舉前的說話。根據《蘋果日報》今年一月的報道,這位資深大律師指出:「年輕大律師近年要以折扣價接受訴訟案件,這是過去難以想像,缺乏打官司的經驗下無從建立其事業。」


當時同樣參選大律師公會選舉的陳文敏接著就具體建議,由資深大律師每年免費為政府處理或檢控一宗案件,條件是政府須同時聘用一名年資較淺的大律師協助:「我認為係三贏,對年資淺嘅人佢攞到經驗,對政府則係用一個相對低嘅價錢,但有兩個大律師幫手,對資深大律師則可以回饋社會。」


這個建議用心良苦,但是太複雜。為什麼資深大律師不可以從提高見習大律師薪酬做起?為什麼不可以免去甚至補助年資淺的大律師的chamber費用,又或者自己主動減低收費,減少不均?


已退休的終審法院列顯倫法官,作為資深大律師執業時,造詣高,收費低,受大家景仰。


最後,陳文敏現在幫政府打官司了,不知道有沒有身體力行,向政府建議,他不收費用,條件是政府要聘用一個年資淺的大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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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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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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