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北島有這樣一句詩:在沒有英雄的年代裏,我只想做一個人。沒人說得準香港有沒有人要做英雄,但造英雄的卻大有人在。
旺角暴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梁天琦被裁定暴動罪罪成。
在任何法治社會,一旦法庭判定罪成,被告就已是明確的罪犯。然而在香港,罪犯竟然被媒體和部分人士吹捧成「英雄」,不知算是荒謬,還是滑稽。
先是有學苑派的導演為梁製作紀錄片,一邊說要把他「去政治化」,一邊把他塑造成大義凜然,隨時為香港拋頭顱的浪漫英雄。
一向以客觀、公正、高質素報道自詡的某媒體,又玩弄文字,畏罪潛逃好像理所當然,而犯罪伏法則捧成了英雄行徑,文字偽術揮灑自如。
違法搞亂者卻被歌頌
媒體如是形容這位英雄:「面對同伴選擇潛逃海外,梁沒有離開,留在法庭面對審訊,並在開審前承認襲警,被即時還押。」犯罪伏法,天經地義,說什麼英雄氣短。
屁股決定腦袋,辯護律師為英雄求情更是別具一格。大律師自責說,他一代的香港人大多已成為達官貴人,是自己這代人貪圖逸樂,怕年輕人「搞亂香港」,所以「今時今日這裏發生的事,是我這個generation製造出來」,並且盛讚已定罪犯極具潛質,縱使面對監禁,仍答應人「絕對絕對不會放棄香港」,為民主捨身打拚。
一字一句都在說,犯人沒有錯,掟磚、放火、打人都沒有錯,錯的是自己這代人。這代人錯在哪裏?他們錯在只顧努力工作,為事業家庭打拚;他們錯在成為大醫生、大律師、大銀行家之後,貪圖逸樂,「唔想後生仔搞亂香港」。
原來,在大狀眼裏,為事業家庭打拚竟是錯,一代人的努力拚搏竟會是下一代人參與暴動的因由?一代人守衞辛苦創造的經濟繁榮與社會安定也是錯,還造成了下一代人衝上街頭搞暴動;而那些不好好讀書、不好好工作的人,那些肆意上街訴諸暴力的人,那些犯了罪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人,竟然自動就成了英雄。
香港人會相信,六七十年代為了幫補家計而雙手不停穿膠花的家庭主婦們;八九十年代積極投身金融行業,完善香港金融制度的那些精英們;沙士期間,無私奉獻的醫護人員們;以及前些年,不願放棄5個小孩的錦田幼稚園校長,他們都可稱得上英雄。
在旺角一夜,英雄是裝備不齊要捱磚頭的警務人員,是被打倒地上還遭垃圾桶砸頭的交通警員,是甘冒違反警例風險而鳴槍救同袍的沙展。唯獨梁天琦與英雄二字,壓根兒扯不上任何關係。
梁天琦在紀錄片中承認為選票丟棄原則,宣稱不支持香港獨立,而他自己亦不是英雄。可以理解他的悲涼,因為當不當英雄,他作不得主。若當今香港真的處於沒有英雄的年代,不用愁,製造幾個也不礙事。你要多少?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8年5月25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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