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DQ參區選 「撐獨」者難過關
反DQ參區選 「撐獨」者難過關

日前自決派組織「香港眾志」要員周庭說要「反DQ為香港人爭公道」入稟法院申請選舉呈請,其秘書長黃之鋒在《國歌法》公聽會上,又意指香港青年有權在議會講「港獨」。兩件事好像沒關係,但實際上沒有「香港眾志」的「撐獨」,又怎會有周庭被DQ? 

在立法會可以撐「港獨」?

「香港眾志」成員為撐「港獨」明志不是第一次,最明顯不過是在他們開宗明義要搞「民主自決」,其核心成員又表明「港獨是其中一個選項」。今回黃之鋒在公聽會上,見到「獨男」陳家駒高呼「香港獨立,以死相搏」而被逐,立即發言力撐。難道黃之鋒忘記了他和黨友不是因為「撐獨」而在立法會補選被DQ嗎?他今日還要質疑為何議事廳內不可講「香港獨立」,難道因《基本法》賦權而成立的香港特區立法會,會容許議會內出現違憲的煽動言行?

有傳媒報道指,「香港眾志」黃之鋒等人已經摩拳擦掌,準備在「不能」參選立法會的情況下,轉戰區議會選舉,希望把其政治理念宣揚到社區,或借此狙擊建制派的「目標人物」。但他們可能忽略了,《區議會條例》其實跟《立法會條例》一樣,清清楚楚要求候選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理論上任何鼓吹「港獨」的政客,不但不合資格參選立法會,其實連參選區議會選舉的資格都不具備。

有政壇高人指出,其實參選區議會也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在往屆區議會選舉已經存在,只是當時「自決」、「港獨」歪風未有那麼猖獗,所以一些「明獨」、「暗獨」人士還可參選,但鑑於現時「港獨」派已經由「暗」轉「明」,已經不可不正視,如果再讓「自決」、「港獨」派參選區議會,甚至將公帑交予這些政客在社區散播「港獨」,後果可謂不堪設想。

區議會豈可成「播獨」基地

事實上,區議會或區議員作為接觸市民的「最前綫」,如果容許黃之鋒、周庭等人參選區議會,一旦他們奪得議席,就等如把公帑送給他們開據點、招兵買馬,在社區散播「民主自決」、「港獨是選項」等歪念。由於他們能第一身接觸社區居民,他們在地區的基地,就會變成一邊用公帑營運、一邊散播違反《基本法》訊息的「怪胎」。想到這裏,大家認為還有可能讓黃之鋒、周庭等人參選區議會嗎?而黃之鋒等人經常走在「自決最前綫」,社會可以讓他們領取公帑,而作出傷害香港的事嗎?

周庭所說的「爭公道」,若是爭來讓「自決」甚或「港獨」派,取得更多播「獨」機會或平台,今天市民大眾不可以不把好這個關!

原文刊載於《星島日報》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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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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