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搶手機許智峯應辭職謝罪
強搶手機許智峯應辭職謝罪

本文作者為區議員李世榮


反對派向來好以道德高地「殺人」,有關行為近年更變本加厲。這種現象一直導致社會上更多人以所謂民主自由之名橫行霸道。相信亦最終壯大了許智峯的鼠膽,讓女性政府人員慘受欺負遭遇搶機

 

有看過閉路電視的議員均引述片段內容指,許智峯以近乎環抱方式強搶女職員的手機,縱使職員嘗試反抗仍繼續強搶,得手後更走到男廁觀看,直至其黨主席喝止才交還手機給政府人員。除了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許的行為已涉嫌犯下普通襲擊、搶劫,甚至非禮等罪行;其實從事件亦可見他不論在專業上及人格上也出現嚴重問題。

 

首先,他作為立法會議員,加上其在男廁觀看手機的鬼祟行為可見他知法犯法;其次,直到其黨主席喝止才交還手機,且在最初的記招之中,他也堅持自己的行為只是不滿政府侵犯議員私隱,直到後來輿情上對其一面倒指責,才鞠躬流淚道歉,可見他「唔見棺材唔掉淚」;其三,​他作為一名青壯男子,欺負弱質女子,可見其人格出現嚴重問題。

 

事已至此,不少人的焦點已落在民主黨及反對派會否護短,以及許智峯會否引咎辭職一事上。確實,民主黨已表明因利益衝突,假設有議員在立法會提出譴責動議會選擇避席,導致大有機會通過譴責動議。筆者認為如果許智峯尚有一點半點⻣氣的話,便理應盡快主動辭職謝罪,免得被譴責下台自取其辱,免得讓其他反對派因護短而醜態百出,更可有助將他有份造成的歪風撥亂反正。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8年4月30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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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Someone thinks
    Someone thinks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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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議員邏輯:「遭到女士阻止時,拿她手機躲進男洗手間,查閱她電話資料發現內藏議員在公眾地方的出入記錄,看完十分鐘後把手機給予他人」不等於「搶手機」,亦沒有侵犯他人私隱,質疑政府侵犯議員私隱,手法不當,將就事件向私隱專員投訴。
    http://someone-thin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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