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個廣受港人追捧的演唱會及節目的門票開售,門票卻一票難求,甚至最終炒貴十倍有多,讓「黃牛黨」再次成為全城熱話。經此一役,不少市民均期望政府進一步打擊黃牛,卻發現社會漏洞叢生,終縱容「黃牛黨」有機可乘。
原來現時法例只限制持牌公眾娛樂場所「炒黃牛」,由於紅館、伊館等場所屬康文署管理而非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因此不少「排隊黨」在眾目睽睽下掃票、放售,執法部門卻無例可執,擾民者自然逍遙法外。
更甚者,原來現時有所謂的「八二比」規則,即八成門票留作內部認購,兩成供市民購買。雖則業界普遍認為內部門票只會預留予贊助商、業界及歌迷會;且內部門票有固定劃位,故如果出現炒賣相信亦有迹可尋,但基於土地及規劃問題,香港的演場會場地所能容納觀眾的空間極為有限,只有兩成公開門票自然更容易造成供不應求。
筆者認為,現時政府在一片輿論聲中決定檢討「八二比」規則,研究將炒賣黃牛刑事化,以及增加僅2000元的罰款,做法固然可取,但在反對派凡事政治化的議會中通過修例實如「蜀道之難」。因此在短中期內,政府亦理應研究行政措施,包括改善購票系統及制度,例如考慮研究「購票實名制」(非「門票實名制」),讓「黃牛票」的來源變得有迹可尋,減少有人鋌而走險的誘因,也增加掃票的難度。長遠而言,政府應完善規劃,研究增加大型表演場地,除了滿足社會發展所需,相信也可紓緩因場次太少、位置太少所引致的炒賣門票空間。
過去政府一直以不應干預自由市場為由消極應對「黃牛活動」,不過筆者認為,普遍的「黃牛活動」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普羅市民的生活質素及權益,並惹來廣泛關注,實應開始適度有為,讓公眾不須再受炒票影響。
原文刊載於《香港商報》2018年5月1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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