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蘋果日報商榷:請看英國政府是怎樣同意的
與蘋果日報商榷:請看英國政府是怎樣同意的

銷量不斷下跌、廣告愈來愈少的蘋果日報,日前署名盧峯的作者在該報社論上反對中國在九七年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說法,竟然說出下面一段只有反華洋奴才會說的話: 「十九世紀中葉後統治中國全境的清廷透過三條正式條約把香港主權與治權割讓予英國,這既是歷史事實也是法律事實。英國政府正是按相關條約的規定自由在香港駐軍、派駐港督等官員,還據此跟其他國家、公司訂定商業協議與批地條款。」

 

首先,請蘋果看看英國人有份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是怎樣寫的。聯合聲明第一款開宗明義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緊接在這第一款前面的是:「經過兩國代表團的會談,同意聲明如下:」因此,中英兩國同意,中國政府不是「收回主權」,是「恢復行使主權」,也就是說:英國同意中國從來沒有放棄主權。

 

中英聯合聲明不看,蘋果偏要找19世紀鴉片戰爭後滿清被迫簽下的不平等條約做解釋,居心何在?不要說在船堅炮利下被屈簽的國際條約,就是在民間的合約法下,被威迫(under duress)簽署的合約也是無效的。

 

蘋果說:「英國政府正是按相關條約的規定自由在香港駐軍、派駐港督等官員,還據此跟其他國家、公司訂定商業協議與批地條款。」是嗎?滿清和英國簽的關於新界的條約,沒有授權英國改變當時已經存在的香港人的土地產權,但英國人進入(應該說是殺入)新界之後,將香港人本來世世代代擁有的土地永久產權,變成99年年期的租約,英國人憑什麼法律?滿清簽的條約有授權嗎?英國人有對香港人作價賠償嗎?

 

蘋果日報和盧峯先生不會不知道這些簡單的歷史事實,你們作為中國人,不幫理不幫親,為了什麼?

 

原圖:蘋果日報截圖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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