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分裂國家惹起公憤
戴耀廷分裂國家惹起公憤
  戴耀廷近日在台灣出席俗稱「五獨」論壇,參與者幾乎包含支持「台獨」、「藏獨」、「疆獨」、「蒙獨」及「港獨」等,此等場合很明顯就是「分裂國家」大會。

  戴耀廷在會上公開宣稱香港可考慮成為獨立國家,這是惹起公憤的事。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在一國兩制的憲制框架下,公然宣稱希望去掉一國的大前提,這確實是荒天下之大謬,筆者作為一個中國人,更加感到天理不容。
去掉一國 天理不容
  戴到了今天依然用上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作為擋箭牌,這正正是令市民倍感憤恨的,《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用言論自由作擋箭牌護身符掩護自己支持破壞《基本法》,這根本就是濫用言論自由,亦不符合一個公眾人物及學者應該保持的道德水平。
  不少市民關心的是戴作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每天教導莘莘學子,更是學法律的學生,之前他已經鼓吹非法佔中,違法達義等破壞法治之舉。如今天進一步大肆鼓吹破壞一國兩制,分裂國家,視國家憲法及《基本法》如無物,未來他繼續在大學誤人子弟,我們未來的法律學生將被荼毒,未來的法律棟梁全視《基本法》如無物,香港將會如何?大家無法想像,大學固然有其自主,然而我們希望大學明辨是非,聽到市民心聲及憂慮。
  再者,自古至今不少地方因為爭取獨立運動發生連綿不絕流血衝突。就算如西方民主地區,如北愛爾蘭,理論上亦是先進地區,民眾有相當知識水平,依然因為獨立運動曾經發生不斷襲擊、暴動,他日我們的下一代聽信戴的妖言惑眾,被他煽動出來搞獨立衝擊,造成任何流血及傷亡,進一步要香港變成暴動之城,社會不再穩定,戴首先要負上責任。
  順帶一提,特區政府為二十三條立法乃憲制責任,香港實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而這憲制責任長時間未落實是客觀事實。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當審視情況,判斷合適時間為二十三條進行立法工作。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8年4月14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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