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陳克勤/立法會議員
戴耀廷應引咎辭職
反對派一直以言論自由和學術研討作為幌子,反指政府及各界批評戴耀廷是另有目的。以往反對派常常狡辯,聲稱只是支持某人發言的權利,但由於不肯定某人是否在談「港獨」,例如以「自決」等字眼來代替「港獨」,所以不評論他們的言論,以這種伎倆來避重就輕。然而,今次與過去的情況不同,戴氏的言論及其意思人人都聽得懂,不可能存在誤解。戴氏說:「我們一定會成功」,總不能說這句話是一個假設吧!所以,今次事件不存在發言權和發言內容的區別。中國從來都不是聯邦,戴氏提出中國可能變成聯邦與鼓吹分裂國家無異,因此支持他的言論也與支持分裂國家無異。再者,舉辦論壇的團體是明目張膽的「台獨」組織,凡是有識之士都應該避嫌。戴氏卻欣然赴約,實在居心叵測。
戴耀廷於大學任教,為人師表,而且是教法律。「港獨」違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鼓吹「港獨」破壞「一國兩制」,危害國家和香港的利益。戴氏身為一個法律學者、大學教授,沒可能連這些常識都不懂。如今變本加厲,和一幫「台獨」分子混在一起,事後還妄圖為自己開脫,不就自己的不當行為和言論道歉。如此是非不分、沒有分寸,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大學教授呢?學生會不會被戴氏的歪理荼毒呢?我認為他應該引咎辭職。
懸崖勒馬好自為之
反對派另一種狡辯,就是辯稱只是口頭說說而已,沒有「港獨」的行動就不算犯法。我們不一定要技術性地討論有否犯法,重點在於反對派一些公眾人物運用他們的影響力去散播一些對香港有害無益的「港獨」言論,企圖破壞內地和香港的關係,這樣做是極不負責任的。眾所周知,有自由就有義務,香港當然有言論自由,但這並不表示任何言論都不能夠被批評。對於一些廣泛流傳的錯誤言論,政府出來澄清和批評,這是政府的應盡之義。怎能指鹿為馬,說政府這樣做是不適當呢?戴氏以及其他抱持「港獨」思想的人,應該好好反省,繼續發放此等言論是不是符合港人的利益呢?若然對大多數港人無益,便應該懸崖勒馬,好自為之。
原文刊載於《星島日報》2018年4月11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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